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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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群众: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金融知识缺乏、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较弱的特点,以提供养老服务、还本付息、高额回报等为诱饵,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导致大量群众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维护广大市民朋友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特作以下提示:

一、非法集资常见形式及特点:

从全国各地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铺销售、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境外空壳公司以受国外金融监管部门严格监管为由,利用网络平台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三)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文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您:

(一)非法集资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具有非法性、利诱性和社会性。

(二)投资理财产品要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要选择合法合规的,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凡是不合理、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投资均须谨慎,切勿轻易相信。

(二)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策。

(三)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所有养老机构是不得以承诺高额回报或者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须自担、责任须自负,政府不买单。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如有群众参与此类活动或发现线索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文山市处非办等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

110(报警电话)

0876—2190096(文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