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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商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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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大做强文山市检验检测事业,不断提升检验检测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的能力,为文山市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现就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选址。文山市普阳西路26号。

(三)项目定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使检验检测能力基本覆盖执法部门日常监管需要,全面建立定位明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

(四)项目优势。项目所在地是文山州委、州政府所在地,人口数量庞大,检验检测量大。检测范围涵盖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饲料、土壤肥料、林木种苗、种子、苗木质量、粮油、农作物产地检疫、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饮用水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以及其他各种计量器具等检测项目。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面积约1200平方,实验室装修、仪器设备购置和办公用品购置约800万元。

二、合作模式

(一)政府授权,企业建设,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运营管理,通过公开招商比选谈判方式确定投资商;

(二)接受独资、合资或合作等多种方式。

三、建设期限

2023年3月—2023年11月

四、招商对象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自愿提出项目诚信履约的保障条款和退出条款。

(四)按政府的建设内容和时限要求完成建设工作。

(五)未尽事宜双方在公开招商框架协议中明确,最终合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投资建设运营协议为准。

五、报名事宜

(一)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2天内进行登记,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

2.企业运营执照复印件;

3.联合投资运营的提供联合投资运营协议和相关证明资料;

(二)公开招商工作流程:

企业对照本公告第四条要求报名,并在约定时间提出《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联合实验室项目投资建设建议书》,经我方组织相关部门按简易程序公开统一比选,选出3家战略合作愿向方,并按一定程序报批后,最多预留3家(或1家)企业主体签订公开招商框架合作协议(不具有排他性),按框架协议约定,企业须按约定时间提交《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联合实验室项目投资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方将根据《方案》公开比选谈判选择合作对象,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技术方案则在协议签订后按基本建设程序上报审查审批。

六、报名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

七、特别说明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前有效,在此期间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与文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治谈、磋商。

(项目招商联系人:陆治,联系电话:18987632081,邮箱:472801714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