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和改进我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皮卡车、核定载质量500千克(含)以下的载货汽车、新能源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文山市城区所有道路通行。
二、轻型及以下货车,中型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每天17:00-18:30禁止在东风路、上条街通行,其余时间均可在文山市城区道路通行。
三、中型及以上货车、牵引车、挂车、低速载货汽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拖拉机、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城区道路通行规定。
(一)每天7:00—22:00禁限行路段:大干线(茶安信号灯路口至西华路)—开化北路—文昌路(开化北路至七花北路)—七花北路—金石路—凤凰路(华龙南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除外)—普阳东路—七花南路—东文路(不含)—泰康东路—开化南路—城南路—腾龙北路(城南路至梧桐路)—雅居苑南侧道路—思源路—春天路—龙欢路—瑞禾路—西华路形成的闭合区域以及华龙北路(龙翔路至凤凰路)、团山路(高登路至登科路)。
(二)文昌路通行规定:蒙铁线驶往高登路方向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高登路驶往蒙铁线方向全天24小时可通行。
(三)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通行码或到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楼大厅申领电子通行码(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危化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蒙铁线、东文路、茶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需在文山市城区道路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通行码或到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楼大厅申领电子通行码(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禁止学员驾驶教练车在城区道路内进行教学活动。
六、限行车辆过境可通过蒙铁线、茶纸线、东文路绕行。
七、执行任务的军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八、其他事项。
(一)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按照临时通行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