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中(高)职在校生“雨露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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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街道中心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文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巩固振兴组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2022年3月10日,文山市财政局已将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下达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补助工作,请各乡(镇)、街道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补助时间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文山州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文政发〔2018〕8号)要求,根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中心学校2022年5月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三部门核实认定的2022年春季学期贫困户中高职在校学生人数(1323名),将资助对象名单在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每生1500元的资助标准发放。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财政所,要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开放额度清算资金,市财政局开放额度后,各乡(镇)、街道要在市财政规定的清算时限内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贫困户学生手中。

二、资金发放要求

采取统一委托当地银行将资助金通过贫困户家庭一卡通账号(或银行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家庭。无特殊原因,资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少数因特殊原因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必须提供领款人签名盖章的相关佐证材料。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部门在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完成资助对象银行开户信息的收集,做好发放花名册,确保财政开放额度时补助资金第一时间兑现到位。

三、材料归档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及时做好贫困户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分学期将受助学生名册、申请表、公示痕迹材料、资助金发放花名册、银行发放流水明细、记账凭证、工作安排等有关材料建档备查。每学期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十日内,各乡(镇)、街道要将公示材料照片、资助金发放花名册及银行代发流水明细报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联系人:何俊,电话:2156003,QQ邮箱:872001163@qq.com。同时交一份给乡镇中心校备查。

四、其他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同时接受财政、审计、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错发漏发资助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文山市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明细表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