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文山市城郊新平坝藤子寨盘龙河边,距离县城中心4.1公里,全厂占地面积约70亩,设计处理总规模为5.5万吨/天,出水统一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出水紫外线消毒达标后排入盘龙河。
根据文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清单》(督转〔2021〕10号)和《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关于文山州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文山市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文市环发〔2021〕45号)要求,文山市及时组织开展相关问题及隐患排查整改。目前,已完成一期6台倒伞曝气机、二期14台转碟曝气机、二期配水井、紫外线消毒渠、巴士计量槽、入河排水口管道、脱泥机房中空隔音玻璃及推拉式隔音安装整改工作。整改后噪音明显降低,经第三方机构开展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为达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周边居民小区17户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11人为满意,6人认为没有影响。现“文山市污水处理厂噪声扰民问题”已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重点问题省级验收。
为保证污水处理厂噪声扰民问题整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3日
监督电话:0876—2134635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