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方案(第四批)的批复》(文市政复﹝2021﹞869号)文件通知,现下达各项目资金561.93万元,具体分配金额、支出功能科目、项目单位详见附表。
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绩效评价目标做好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文山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项目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表(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