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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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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和制定市政务中心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重要的公务接待,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务接待的办法和制度,承担全市大型活动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州、市安排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4)负责市政务中心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和维护,做好相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市政务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水电供应、车辆停放工作。

(6)负责全市节能降耗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部门的支持下,我中心重点抓好九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文明创建;二是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三是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四是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大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六是坚持服务为本,全力推动行政中心安全管理和日常服务保障再上新台阶;七是大力推进宣传信息工作;八是大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九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纳入本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86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58万元,占总收入的81.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0.10万元,占总收入的18.54%。收入比2016年下降17.50%。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压缩政务中心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划入公车中心单独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85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1万元,占总支出的29.06%;项目支出606.26万元,占总支出的70.94%。支出比2016年下降2.87%。原因是2017我中心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政务中心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划入公车中心单独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3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上升8.16%,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支出,增加绩效考核奖。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26万元,比去年下降了6.98%。原因是压缩政务中心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划入公车中心单独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7%。比上年上升15.27%。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支出,增加绩效考核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政务中心水电费、政务大楼维修(护)费、报告厅维修(护)、政务中心卫生保洁、政务中心绿化养护、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3.8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中心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96万元,下降41.20%。其中: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73万元,下降6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8.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从而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3万元,占24.09%;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75.91%。具体情况如下:

1.我单位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3万元。其中:

我单位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会议服务、接待、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170人。主要用于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接待村委会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5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压缩政务中心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划入公车中心单独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政务中心水电费、政务大楼维修(护)费、报告厅维修(护)、政务中心卫生保洁、政务中心绿化养护、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资产总额398.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02万元,固定资产194.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1.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1.08万元(本年度购入固定资产26.45万元。政府办收回两辆公务用车39.82万元,办公设备划归公务用车服务中心10.35万元,资产清查损失147.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98.65

204.02

194.63


22.78


171.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固定资产指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土地、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

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指本年位人员工资、政务中心水电费、政务大楼维修(护)费、报告厅维修(护)、政务中心卫生保洁、政务中心绿化养护、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指本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指本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保险等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入的所有资金。

 

                                                                                                                          2018年9月20日

                                                                                                                      文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