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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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根据《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文财建〔2023〕2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191万元,其中:养护工程补助资金741万元;日常养护补助资金388万元;村道安防先期补助资金62万元。此款列入2023年“2140106公路养护”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本次下达资金,养护工程补助资金通过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2021〕165)号、《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2023年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23〕8号)等要求,严格落实直达机制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资金全过程常态化监管,不得迟拨、缓拨、滞拨、欠拨直达资金,不得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或拨入财政专户等方式违规拉高支出进度,严防资金闲置、挪用、效益低下。

二、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抓牢抓实预算执行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举措。各县(市)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及早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足额落实到使用单位,提高执行效率,确保依法合规使用资金,合理有序加快支出进度。要加强分析研判,密切跟踪预算执行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强强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次一并下达项目绩效目标,据此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文山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