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文市疫通〔2021〕36号

信息来源: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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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内蒙古、广东、浙江、江苏、陕西等地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浙江省自12月6日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以来,截至12月13日24时已累计报告217例;12月13日,天津从入境人员中检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为中国内地首次检出。目前全国高风险等级地区8个,中风险等级地区43个。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文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22日(含)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11月23日(含)以来有浙江省绍兴市、杭州市旅居史,11月25日(含)西安市旅居史及近期从中高风险区域和有本土疫情地区来(返)文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行及出差。如确需前往,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后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从州外入文返文后,建议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全市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全面排查管控疫情风险。

五、疫情尚未结束,市民需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注意食品安全,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要分开,海产品要烧熟煮透,避免生食,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

六、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特此通告





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