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便签〔2021〕12号

信息来源: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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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自春节以来,通过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疫情防控督查组对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实地调研以及督查反馈情况,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领导讲话精神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总体情况较好。仍有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存在疫情防控“三必须”落实不到位、漏洞较多,风险极大,全市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抓实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再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全面认清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漏洞和短板,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再进一步提高思想警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相关负责同志分兵把守,加大对工作重视力度,切实增强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杜绝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侥幸心理。要持续开展跨省人员和“三非”人员排查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实行疫情防控信息数据“周报告”和境外入文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文人员等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制度。确保更全面、更迅速、更扎实、更有效地推进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市工信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客运站(车站)、农贸市场、超市、电影院、KTV、宾馆酒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景区、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规范执行“三必须”(必须“扫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必须戴口罩、必须测体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部门、社区或市疾控中心“吹哨”报告,确保及早判断处置。严格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将当日开展情况于每天15:00前上报到疫情指挥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属地乡镇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做好防护措施和防寒防冻,严格过往车辆和人员排查管控,认真做好扫码和台账登记工作,千方百计筑牢外防输入屏障,于每日上午9:00前将疫情防控监测站工作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要对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严禁发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现象。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业主,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企业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