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处罚结果公示((文市)应急罚〔2024〕执法0035号)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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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文山市坤坤兴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名称

文山市坤坤兴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A幢负二层发电机房和屋面电梯机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案

处罚文书号

(文市)应急罚〔2024〕执法0035号

处罚事由

2024年8月21日,文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及聘请的专家到文山市坤坤兴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安全员覃太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A幢负二层发电机房和屋面电梯机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以上事实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文山市坤坤兴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文山市坤坤兴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00)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文山市坤坤兴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以上两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计给予文山市坤坤兴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00)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未缴至指定银行,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

处罚时间

2024年9月19日

处罚部门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