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案
处罚文书号
(文市)应急罚〔2024〕执法0033号
处罚事由
2024年8月23日,文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及聘请的专家到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现查明,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下列行为: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18幢负一层水泵房、4幢1单元柴油发电机房和景观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以上事实涉嫌违反《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8幢负一层水泵房、4幢1单元柴油发电机房和景观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文山和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上两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计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00)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于2024年9月20日全部缴至指定银行,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
处罚时间
2024年9月18日
处罚部门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