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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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市办发〔2019〕29号)精神,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的基本职能是: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3.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及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6.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上级制定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工作,落实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设计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7.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监督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备案审核,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监督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7.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2)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3)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强化行政审批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市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文山市行政区划图。

(2)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4)与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②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计划,指导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③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5)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已划入市行政审批局有关审批事项的合规性审查及外业支持,并出具相关结论,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检查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履行市自然资源局划转的行政许可审批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许可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自然资源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做到了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1.健全城市规划体系,严格规划行政审批。一是通过逐年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得以逐步建立,城乡规划龙头引导作用日益发挥。截至2019年11月,文山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约39.86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约40万人,城镇化率达58.5%,城市道路达272公里,道路面积达68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面积833.14公顷,绿地率28.04%,绿化覆盖率31.78%。二是扎实开展“一书三证” 审批工作。一年来,共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17份;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份,总用地规模为909.25亩;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0份,其中统建项40份,总建设规模达3250962.78㎡,个人建房90份,总建设规模为486277.2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共117份,其中统建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27份,个人建房90份;审核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条件31份。三是严格执行方案审查制度。共组织市城乡专家会12次,审查42个项目;组织市城乡规划委员会6次,审议40个项目,已批复26个项目;上报州规委会审批共11个项目。

2.强化跟踪服务,用地保障能力得到不断增强。一是切实抓好用地报批工作。2019年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国有农用地转用项目1宗,面积0.9603公顷;完成2019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次城镇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待落实社保资金后及时上报。二是认真做好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共办理具体项目供地153宗,面积396.9372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145宗,面积371.23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8宗,面积25.7072公顷。土地出让成交总价22833.00万元,收取土地出让金9866.2万元,尚有12966.8万元土地出让金正在追缴中。三是全面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和土地出让金清理处置工作。文山市涉及批而未供面积共计8735.06亩,完成供地5711.92亩,批而未供处置已达到65.39%。文山市涉及疑似闲置土地共计30宗,面积104.31公顷,已开工建设18宗,开工面积77.58公顷;另行约定开工时间2宗,面积1.034公顷;认定闲置10宗,面积25.70公顷,其中:政府原因闲置4宗,面积10.47公顷,认定企业原因闲置6宗,面积15.22公顷。一年来,共收取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2.8266亿元。四是认真做好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工作。2019年共收件610户面积74926.55平方米,经上报市政府审批476户,面积55753.54平方米;剩余14户未通过审核。

3.土地整治稳步推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共开工建设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2个,两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833.6541公顷(27504.8115亩),可新增耕地64.0287公顷(960.43亩),项目总投资6041.89万元。目前,文山市德厚等2个乡镇湖海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正在开展竣工结算;文山市坝心等2个乡核桃寨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

经逐级上报,获上级批准入库5个荒草地开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总规模201.781公顷(3026.715亩),总投资1832.12万元,新增耕地141.9676公顷(2129.14亩),目前工程已经竣工,争取完成项目上报验收工作。

4.突出工作要点,夯实基础开展精准扶贫。一是狠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文山市“三年行动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共涉及21个安置点,涉及保障用地面积47.2648公顷,其中文山州文山市古木镇纸厂村三七产业园区(瑞民家园)保障性住房集中安置点通过已批的2013年保障性住房用地给予保障,面积4.674公顷;其余20个安置点建筑物用地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的6个增减挂钩方案给予保障,面积47.2647公顷;20个安置点公共区域用地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的《文山市秉烈等11个乡镇务路等1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安置方案》给予保障,面积29.8736公顷。现文山市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保障率为100%。全市已批7个增减挂钩方案节余耕地指标约1682.81亩,按每亩30万元计算,预计可收取节余耕地指标款50484.43万元。经逐级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已批准9个预售证,可预售指标610.38亩。现已预售给文山市房地产企业309亩,每亩价格30万元(应收资金9270万元),已收取预售指标款6000万元,通过市财政拨付各乡镇(街道)3001.6万元,用于“三年行动计划”建新拆旧的奖励及复垦复绿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新一轮“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每月到帮扶村底泥开展调研,入村入户调查村内各项基础设施、危房撤除、贫困村退出的标准等,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要求要按照不降低标准、不调高胃口补齐短板。帮扶责任人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制定帮扶措施,将扶贫各项政策向挂钩贫困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引导其树立自立自强、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信心,树立“勤劳致富光荣,坐等靠要可耻”的正确观念。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贫困户查清收入保障、查清住房保障、查清教育保障、查清医疗保障、查清饮水保障、查清稳定增收和利益联合机制。

5.矿政管理工作不断规范,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拟定了《文山市涉及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矿业权退出奖励补助补偿方案》,并于2019年9月10日通过市矿管委审议,2019年9月11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现正按程序组织实施矿业权退出工作。二是稳步推进2019年度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办结改造升级采矿权矿山8座;新立矿山2座,收取出让收益金448.64万元;关闭注销采矿权矿山8座;协调办理整合重组矿权15个(将现有的15个矿权整合为4个)。三是按时开展矿证(包括探矿权及采矿权证)的过期管理、定期巡查等工作。四是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做好汛前准备。编制《文山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发布执行,督促17个乡(镇)街道完成了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二是做好汛期“汛前排查”工作。按照市局30%、乡(镇)街道50%、隐患点监测员100%的巡查率,今年共出动巡查人员320人次,专家人员30人次。三是完成各乡(镇)街道207名监测员的选定工作,153名监测员为档卡户。四是严格值班制度,汛期专门设置了值班室、制定了值班制度,安装专门的值班电话,做好局机关汛期轮流值班工作,确保地灾讯息及时上报处置。2019年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4起,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7.加大执法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一是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和“打非治违”专项工作。2019年共开展矿山巡查85次,制止违法行为28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拆除各类机械设备48台(套),拆除工棚1间,劝离非法采矿人员105人,劝离挖掘机39台、装载机8台、卡车15辆、压路机1台、运输车辆14辆、面包车1辆,查封矿洞7个,设置警示牌9块,清运疑似盗采铝土矿石9894.96吨。二是全面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文山市2018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683宗,面积13398.3亩。判定为违法用地图斑177个,面积2199.8亩,占耕地1524.94亩。其中立案图斑20个,面积283.8亩,占耕地202.5亩;非立案处理图斑157个,面积1916亩,占耕地1322.44亩。三是积极开展铝土矿专项治理工作。四是按照上级违建办安排,扎实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和整改处置工作。

8.强化法制宣传及信访,维权维稳工作得到不断巩固。一是以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六月生产安全月”、“6.25”土地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配置宣传车在街道巡回宣传7台次,向群众散发宣传材料25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和展画30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20块,制挂宣传条幅300幅。二是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及时研究部署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征订普法考试教材,按时报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三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信访案件52件,办结52件。结案诉讼案件71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职能职责针对自然资源管理重点领域、重点地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查,上报市扫黑办涉黑涉恶线索6条。根据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认真开展自然资源系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强化线索摸排核查,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摸排线索18条。

9.夯实基础建设,服务社会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一是完善服务细节,着力优化对外服务水平。坚持开辟“绿色通道”,权籍调查预约上门服务、特殊群众上门服务、不动产权证书邮寄到家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和群众协调解决实际难题,目前已累计完成上门调查70余件、特殊业务上门服务30余次、不动产权证书邮寄4663件。二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67259件,不动产权证书55069本、证明9736份,房屋登记累计办结36301件,土地落宗落幢4367宗;;不动产登记产生税收12.502151亿元,抵押登记融资金额177.2091687亿元,登记费非税收入278.6777万元。三是积极开展无证照施测测绘工程查处工作。文山市共有测绘资质单位25个,经对照检查,文山市未发现无证无照施测项目,单项施测项目报备监管到位,均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施测;加强地图市场秩序监管,完成“问题地图”巡查,经检查,未发不合格产品上市交易;配合完成2019年度高德地图文山市境内道路交通等最新数据采集工作任务。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将党的建设放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任务,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强化监督责任,认真履行行业扶贫和“挂包帮”工作职责,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执法监察、土地征收、地灾防治等方面的廉政监督,落实好脱贫攻坚挂单督办制度,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强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等方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文山市国土资源局

2.文山市国土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3.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0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5人、事业编制45);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1.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75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事业编制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2.文山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3.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4,23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38.99万元,占总收入的83.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199.62万元,占总收入的16.26%。与上年对比增加13,99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7,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45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1.38万元,占总支出的2.73%;项目支出120,080.86万元,占总支出的97.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55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7,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71.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机构改革原规划局并入人员增加及本年度工作经费比上年度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8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65.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7,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6%。与上年对比减少1,286.71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减少69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土地资源调查等支出均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4万元、死亡抚恤抚支出15.7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9.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9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86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9.9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4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9.06万元、项目支出201.77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43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支出2,055.04万元;

(2)土地资源调查163.00万元;

(3)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9.73万元;

(4)国土整治1.62万元;

(5)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569.25万元;

(6)事业运行428.43万元;

(7)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6.58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及时拨付资金,导致单位无法按预算进行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9万元,下降2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下降1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0万元,下降76.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8万元,占98.5%;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检查、培训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管理性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9,960.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41.32万元,固定资产318.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4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85.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536.7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8.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4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90.1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86.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36项,账面原值71.3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90.1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50万元,其中: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9,654.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77.03万元,固定资产176.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4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07.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54.1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4.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4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90.1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86.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8项,账面原值32.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90.1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50万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部门资产总额98.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38万元,固定资产13.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1.5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9.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8项,账面原值39.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0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91万元,固定资产128.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9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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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汇总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二)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621007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