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滇文文文旅信告〔2024〕00151 号)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点击:    
[字体: ]

当事人: 冯光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5326**********0031

工作单位及职务:

经查,你经营的文山市欢畅量贩娱乐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山市)文综娱罚字(2024)6号。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拟对你作出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决定,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公开,并实施信用管理措施,期限5年。

依据《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如你(单位)对上述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有异议,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在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