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联系方式:0876-303797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别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文山州盛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文山市卧龙路与普阳路交叉口处(钻石时代小区) |
532601001009GB00038W00000000 |
土地:873.96㎡ |
城镇住宅用地 |
文市政复〔2024〕600号 |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不动产权证/宗地图/界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