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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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一)资助对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及所有“四类人员”。

(二)资助标准: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一)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档卡户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三、免学费(对学校补助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费)

四、免费提供教科书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