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一)资助对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及所有“四类人员”。
(二)资助标准: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一)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档卡户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三、免学费(对学校补助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费)
四、免费提供教科书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