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相关要求对州水务局和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两监测点进行大气连续自动监测,该月共监测29天,其中有效监测共28天。总体结果:文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优18天、良10天、轻度污染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平均浓度31.5μg/m3。
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有效监测共59天。总体结果:文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优30天、良28天、轻度污染1天(1月16日,首要污染物为PM2.5,日平均浓度为79μg/m3),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PM2.5平均浓度34.0μg/m3(达到年均浓度35μg/m3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