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认真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更少、审批时间更短、政务服务更优、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的营商环境。
一是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民生工程、基础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等有利于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选址、施工、验收各环节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2018年以来,文山水电铝项目、文马高速公路、云南壮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文山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现已建设完成投入生产或运营;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天士力现代中药产业园、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项目已通过审批。2020年,对防疫急需临时性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3类建设项目,按照实际情况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减少企业办事和行政运行成本。在报件齐全前提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由法定的60个、30个工作日统一缩短至原环保部规定的22个(环保部门收到合格、齐全的报件后公示10个工作日,拟出审批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作出审批决定公示7个工作日)工作日,审批时限分别提前38和8个工作日,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2018年以来,我市共受理完成158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涉及项目总投资117.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04亿元。继续推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对环境影响轻微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批环评文件,由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在网上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提交当日即可完成备案,2018年以来,我市共受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670个,涉及项目总投资313.1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79亿元。2018年以来,全市约81%的建设项目简化了环评手续办理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间。
三是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审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备。企业减少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和经营中。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环境准入。认真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依据,精准界定生态环境执法职权职责,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共7项(包含子项),7项均达到网上办理,网上办理100%。做到所有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统一受理,切实解决了业主办事“多头跑路,往返跑路”的问题。实现环评文件网上报送,“不见面”审批。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完成入库监管事项清单13项,检查实施清单10项。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生态环境底线,为优秀技术企业入驻腾出充足的发展空间。
五是优化环境行政执法方式。扎实做好环境监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法规、纪检、监察三方共同监督、现场视频记录的污染源名单抽取原则,对重点污排污单位按季度、一般排污单位按年度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行污染源现场检查“八查清单”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把矛盾纠纷扼杀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扩大执法检查公信力。2018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1起,罚款241余万元。
六是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强化企业自觉守法。通过是企业自主签订《环保守法承诺书》,由被动监管向主动承诺转变。2018年以来共签订承诺书300余份,展上门环保培训40次,送达《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守法告知书》350份,开展在“新形势下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培训6场次。2018年以来,聘请专家助力开展企业环境守法排查,委托环保技术专家组对市辖区27家规模化以上企业开展环境守法现场实地大排查,引导企业环境守法、诚信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行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向企业提供一体化环保服务,促成马塘工业园区与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环保管家”协议,园区4家企业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签订“环保顾问”技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