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党组关于 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落实的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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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自反馈意见后,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当作政治交办,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整改意见进行分解,7月21日召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并报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三方审核后,于8月3日正式印发了整改方案。8月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生态环境分局的四个方面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95.65%。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实,学用脱节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局党组对生态环境部重要会议精神不学习、不传达;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但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学习学风不正,2019年、2020年班子成员均未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开展研讨发言,2021年张正龙、赵兴旺的发言提纲90%以上内容网络抄袭,胡洪刚发言材料与学习主题文不对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党组关于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的通知》(文市环党组发〔2022〕5号),明确了学习要求、选题任务等内容。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态环境部重要会议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并常态化开展学习。7月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涉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1次);在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例会等会议上开展生态文明内容学习6次。二是抓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标对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做到程序不减。要求班子成员对照四个方面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特别要求张正龙、赵兴旺对存在网络抄袭问题进行了认真检视、深刻反思。三是抓实理论学习发言材料审核。对照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轮流安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对交流发言材料实行层层审核把关,杜绝网络抄袭、文不对题现象,对经审核的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及时归档。7月以来,共审核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材料12份。

2.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1)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行污染防治牵头抓总、督促落实的主动性不足。2019至2021年连续三年出现大气轻度污染现象。其中2021年污染达5天,成为文山历史上空气污染最多的年度。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压实污染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文山市2022年度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提醒,压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督促认真履行污染防治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组织签订施工扬尘目标责任书98份。7月以来,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3份,并督促整改问题14个。三是加强城区油烟污染管控。联合城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加强对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7月以来,共联合开展执法检查1次,督促问题整改20个。四是加强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对重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完成废气检测并出具废气检测报告的汽车维修企业107户,完成41座加油站点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督促重点企业完善冷凝回流设施(酒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督促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云南壮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冶化工有限公司3家重点碳排放企业完成碳达峰碳中和方案编制。7月以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2)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有短板。秸秆禁烧工作持观望态度,行动迟缓,监管不力,未按州委、市委要求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禁烧区划定工作,2022年以来,文山市成为反面典型被州委陈明书记批示2次,截至5月,全市共发现火点2976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禁烧宣传。2022年9月10日,在“文山市农村厕所革命排查整改暨绿美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引导县、乡、村干部切实加强宣传,全面推进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对照《文山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方案》《文山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区域划定方案》,7月以来,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开展宣传和督查检查1次。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与金川公司等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对接,协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事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7月以来,共与金川公司对接秸秆综合利用事宜1次。

3.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一河三库源头治理不力。在开展以“盘龙河”为重点的治理环保工作中,履行水质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职责不到位。盘龙河东方红电站水质自2020年5月出现异常,氨氮持续超标至2022年4月,水质综合评价类别为Ⅳ类,未达水质目标要求;马塘、德厚、古木、平坝等4镇6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粪便直排德厚水库、布都河水库,造成水体污染。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盘龙河水质加密监测和预警。针对超标因子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及时做好水质预警,形成《关于省控断面盘龙河东方红电站2022年1-4月水质监测情况的报告》报市政府,为盘龙河污染溯源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按月对文山市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7月以来,共对盘龙河11个点位开展5次水质加密监测工作。二是编制盘龙河水质达标方案。开展入河污染物溯源排查,编制《盘龙河(文山市段)水体达标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盘龙河卧龙街道至东方红一级电站段水质提升应急方案》。三是开展以一河三库为重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即:布都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暮底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德厚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盘龙河水环境保护项目)。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一河三库”4个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并积极申报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其中布都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已获得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043万元的补助,预计今年10月底启动工程建设;暮底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已完成可研报批,通过省级专家帮扶,目前已报入省环保项目库;德厚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帮扶,目前正按专家意见进行文本修改;盘龙河水质环境保护项目已报至州生态环境局,待州局上报省厅组织专家开展帮扶。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滞后。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谋划不够,监督指导不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率偏低,湿地“重建轻管”。截至2022年5月,全市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寨31个,仅16个村寨能正常运行,运行率仅为51.6%;2021年全市农村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为零,未达到6%的要求,导致今年要完成2年的任务压力较大;全市共建有湿地15个,因缺乏管护,现能正常发挥水质净化作用的仅5个,其中正常使用的喜古乡五家寨湿地水面长满水葫芦未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治理工作计划。以《文山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为指导,制定《文山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文市污防发〔2022〕6号),明确乡镇(街道)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和调度。依托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每月调度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采取农村生活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完成全市5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40%。7月以来,共开展调度3次。三是加大项目申报实施力度。指导各乡镇(街道)认真研究和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不断加大加快修缮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设施设备,努力完成行政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1%的任务。目前,布都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获省级批准实施,省级已下达项目资金2043万元,项目建设招标工作已完成,预计10月底开工建设,项目涉及古木、平坝两个镇3个村委会的18个自然村。四是开展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投入资金约280万元,对暮底河水库上游11个农环项目(共涉及12个自然村)进行维修改造,确保各农环保项目正常运行,确保治理效果。项目于2022年7月12日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12月底竣工。

4.关于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日常监管不力。2020年,在省级环保督察交叉检查中,发现文山市96家单位和企业存在381个问题,其中仅中泰猛业就有23个;对全市产生废矿物油的三类汽车修理厂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其废矿物油的销售去向未作登记管理,存在监管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环境现场监察。落实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抽取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监察。7月以来,综合现场检查7家、双随机32家、发现环境问题整改8家。二是适时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制砖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七清洗行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检查。7月以来,共排查企业31家,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监管。督促全市200余家废矿物油产生单位通过云南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废矿物油产生、转移、处置、利用和贮存等情况,全面防范环境风险。7月以来,共督促31家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2)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2018年7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文山者白仰温泉娱乐中心项目长期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未经审批设置入河排污口”“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处置不及时,直到巡察期间才开展调查工作;对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2014至2018年严重超许可量处置医疗废弃物问题未进行查处;2020年5月,对文山娘子军高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违法案,以支持农业特色产业为由未予以行政处罚并销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查办后续跟踪。持续跟踪案件查办后续落实情况,分别于8月17日、9月5日、9月28日对文山市龙潭寨温泉度假项目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于6月20日对文山娘子军高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后督查,督促该公司开展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经督查,由于污水处理站需要设备厂家进行调试,预计10月份完成整改。二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于2022年8月1日对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严重超许可量处置医疗废弃物问题开展立案调查。同时,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刻汲取文山永安环保公司问题教训,加强对辖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监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5.关于项目监管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调整随意性强。建设内容想改则改,毫无程序意识。2015年实施东山金鸡塘历史遗留砷渣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内容12项,其中取消和变更高达8项,且未通过班子会议讨论。二是规避招投标管理。2018年、2019年实施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调整随意性强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加强警醒警示。二是强化程序意识。做实做细项目前期调研工作,避免因项目设计不实而带来的后期施工中内容变更调整过多的问题,若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监理单位召集设计单位、业主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认为确有必要变更的,经各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变更,对变更后可能造成资金量大幅度增加(大于合同价10%)的,必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变更后及时向班子会通报。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做好环节管控。按照招投法的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工作,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7月以来,共组织学习相关办法规定3次。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主体责任缺位。未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19年至2021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其中2020年、2021年未进行意识形态风险排查,2019年、2021年未对“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2020年存在4次为应付检查考核补会议记录的问题,且当年考核台账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2022年度学习计划,10月7日在局党组班子会上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对“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7月以来,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1次,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在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9次。三是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对照意识形态考核指标,对日常工作开展痕迹记录及时保存,按要求整理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资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压得不实,管理“宽松软”,纪律作风松松散散。2021年,因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工作不严不实,3名班子成员、2名干部职工被州生态环境局问责处理;在全市作风大整治和巡察期间,共有3天37人次存在上班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吃早点现象;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被单位安排代会、外出选址等工作,导致出现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的问题,其中2022年5月达6.5天无人在岗办事。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于4月20日召开会议,对迟到、早退的21名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并责成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借助干部职工会等有得时机,对全市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及时组织学习。7月以来,共开展相关作风典型案例学习6次。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领导值周制度,由值周领导带头定期开展开例会、查纪律、搞活动。开展上班纪律随机督查,要求每周督查不少于2次。7月以来,共开展纪律作风督查24次。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治,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识别作风问题干部。共识别报送作风问题干部4名。三是探索月工作成效评价机制。制作《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月工作成效测评表》,对干部职工每月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制作《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股室(站、大队)工作完成情况月统计表》,对股室每月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测评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7月以来,开展测评和统计各1次。四是规范窗口人员管理。统筹审批股室人员,严格窗口纪律,做到窗口人员不替会、不代会,保障有人在岗,确保群众办事顺畅。

8.关于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整改情况。雷涛、赵兴旺、张正龙、吴应波等4名班子成员2019年至2021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中“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的内容3年间照抄照搬,雷同程度达85%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自我检视。针对3年间发言材料内容照抄照搬问题,涉及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进行深刻反思,杜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二是落实材料审核制度。严格材料审核,全面实行业务人员提醒、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党组书记把关的层层落实审核,对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等,实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三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结合干部作风大整治工作开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于9月20日前全面整改完毕。7月以来,共排查和整改问题1次。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文山分局违规公务接待4次4402元,重复报销差旅费8人800元,慰问2名干部职工非直系亲属600元;2019年,在未组织开展工会文体活动的情况下,以“要开展活动”为由为53名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装4.2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务接待程序。对《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开展学习,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要求。7月以来,共开展公务接待2次,无违反《接待管理办法》情况。二是及时清退相关费用。对重复报销差旅800元、慰问非直系亲属600元、工会运动服4.25万元三个方面的资金问题,已于8月底以前组织职工清退到位。三是加强财政制度学习和执行。加强对相关财经制度、内控制度的学习和执行,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7月以来,无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

1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至2021年,未入固定资产账7笔4.93万元,玻璃仪器损耗未做登记管理;2021年5月至11月,将收取的伙食费直接冲销接待费共坐支760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坚持固定资产应入尽入,对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整理出使用寿命在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玻璃仪器进行固定资产入账,不能计入固定资产的玻璃仪器按规定整理好领用和使用记录,做好登记管理。7月以来,累计登记使用28件次。二是严格现金入账机制。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收支两条线”规定,要求单位财务人员对在公务接待中收取的伙食费及时入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党组作用未发挥。局党组就党建谈党建,就业务谈业务,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2019年以来,党建工作仅在党支部进行部署,局党组未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业务学习。充分借助“学习强国”APP,切实加强对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9月以来,要求每名党员“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不低于500分。二是压实支部委员责任。要求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支部委员联系党小组制度。9月对党小组进行再次划分,由支部副书记、委员分别挂联一个党小组。三是全面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充分运用“党小组+”工作机制,将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和创文创卫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深度融合。7月以来,党小组带头组织开展“绿美文山先锋”行动、创文创卫17次。四是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听取党建工作汇报1次,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季度派单制。9月16日党组会议听取第二季度派单落实情况,研究第三季度派单工作;10月7日党组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研究近期工作。

(2)支部换届选举和补选委员程序不规范。2020年、2021年机关支部换届选举、补选支委均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党小组的建立未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章党规及条例学习。结合“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时熟悉和掌握党组织选举程序。7月以来,共开展党章党规及条例学习3次。二是及时配齐支部班子。加强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汇报,对支部班子出现缺额时,严格依照党章及条例规定,及时配齐支部班子。7月以来,共上报免去支部班子成员请示1份,经批准同意及时配齐支部书记。

12.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有章不循、有规不依,违反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大额资金未经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直接拨付。2019年以来,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支付未上会讨论共31笔702.7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议事决策制度学习。局党组班子会议于8月31日、9月16日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学习。同时,修改完善班子议事规则。二是规范会议议题收集和会议记录。制定局行政班子、党组班子会议议题收集方案,会前由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及时梳理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对相关议题充分开展会前酝酿,不断提高会议决策效率。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单笔资金使用和拨付超过5000元的资金,均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7月以来,党组会议讨论资金使用事项5项。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局党组召开的4次民主生活会查找的35个方面50个问题,未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班子成员赵兴旺同志的2021年度对雷涛和吴应波两位同志的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与2019年度的内容85%以上雷同。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和会后程序要求,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撰写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逐一审阅把关,对问题不聚焦、检查不深刻、内容有漏项等达不到要求的,督促返工重写;认真落实“四必谈”要求,班子成员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清单报经巡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生态环境分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14.关于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至2021年,局党组任命的3批次12位中层干部均未按动议、考察、讨论、谈话等程序开展,前期也未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政意见;干部调整程序不规范,仅有任职讨论,无免职的讨论意见,其中5名干部调整工作岗位未经党组会议讨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人事制度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重要内容,督促班子了解掌握干部任用相关政策和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动议、考察、讨论、谈话等程序开展,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政意见,形成资料及时归档,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9月8日党组会对相关股室人员调整进行讨论。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5.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仍有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1)整改责任不够明确。局党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2021年,在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德厚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整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未将责任明确到人。

整改情况:及时完善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德厚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整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

2)整改存在过关思想,改了又犯。2019年,审计发现“2018年玻璃仪器未入固定资产”问题,本轮巡察发现2019年至2020年仍然存在玻璃仪器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整理出使用寿命在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玻璃仪器进行固定资产入账,不能计入固定资产的玻璃仪器按整理好领用和使用记录,做好登记管理,做到固定资产应入进入。目前,已建立完善《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环境监测站玻璃仪器出入库台账》。

3)班子未尽全力。2021年10月,州审计局审计发现的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和德厚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共存在42个问题,截至2022年5月,仍有10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涉及2家公司仍未认可审计结果,也未走法律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未落实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二是加强问题整改情况分析。紧盯未完成整改问题推进情况,重点关注整改滞后原因,理清症结所在,调整整改思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同时积极向上级汇报,尽快销号。7月以来,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汇报3次、州级汇报2次、专题研究2次。目前,该项问题仍在整改中。

16.关于履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推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差距,存在前紧后松问题。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5项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4月底,仍有“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保护区规划与管理工作滞后”2项未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督察工作力量。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联系督察工作领导,并从现有人员中及时调剂补充督察办人员1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二是加强问题整改督查督办。积极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沟通和协作配合,对林草和住建部门开展专项实地督查2次。及时做好提醒督办工作,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未达序时进度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台账管理,尽快落实到位。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仍有不足”的问题未全面整改问题。因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及德厚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还有4个问题未整改完成,有2个问题由于施工单位不认可审计意见,不同意在工程结算书上签字盖章,目前正按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工程成本调查,计划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有2个问题是工程款相互拉用的问题,由于目前财政无资金投入,暂时无法调平账务,经向州生态环境局汇报并与州审计局对接协调,按州审计局的指示要求,当前生态环境分局正在细化账务并核实每一笔资金的拉用情况,并着手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资金相互拉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政治交办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立行立改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在常抓常长上下功夫,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深挖细剖,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固化整改成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三)运用整改成果,推进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巡察结果综合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进一步厘清思路、完善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推进文山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中共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党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