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普敏增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增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卫生院
级 别:一级
名 称: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新平坝卫生服务中心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儿科/口腔科/医学检查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床位(牙椅):20张(4台)
增设科目:计划生育科
法定代表人:杨芳
负责人:杨芳
地点:文山市新平街道旧平坝村(原精神病院)
审查情况:经审核普敏向我局提交增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2612173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