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自由变更法人的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变更法人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卫生院
级 别:一级
名 称:文山市红甸乡卫生院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查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床位:50张
原法人:胡琼富
变更法人:黄绍玻
地点:文山市红甸乡街上
审查情况:经审核李自由向我局提交变更法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7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2612173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