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俊和诊所负责人樊小俊申请注销《诊所备案凭证》,根据《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同意予以注销。现将注销情况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2024年11月14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诊所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名称:文山俊和诊所
负责人:樊小俊
地址:文山市新平街道清林阁小区东苑3-01号
登记号:PDY00358X53262117D2192
注销理由:经营不善,经济效益下滑。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