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文山市卧龙街道卧龙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备案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文件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服务站
级别:未定级
名称:文山市卧龙街道卧龙社区卫生服务站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观察床:5张
原负责人:廖红飞
变更负责人:杨丽珠
地点:文山市卧龙社区钟灵小区中路34号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提交的变更负责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2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6-3066986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