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文山民安诊所故负责人刘美兰提交的增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备案申请,根据《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诊所
级 别:未定级
名 称:文山民安诊所
诊疗科目:内科
增设科目:妇科
负责人:刘美兰
地 点:文山市海威尔小区联排36号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向我局提交的增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公示期为10天(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1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6-3066986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