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文山市城南中学法定代表人刘丕淑提交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医务室
级 别:无
名 称:文山市城南中学医务室
诊疗科目:内科
观察床:2张
设置地点:文山市新平街道小沟绞村城南中学男生宿舍4栋一楼
法定代表人:刘丕淑
负责人:胡琼富
审查情况:经现场审核,该医疗机构符合学校医务室设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设置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5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3066986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