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人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总则第三条,开展慈善救助公益活动,主要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
2023年以来,文山市慈善会捐赠收入366.27万元,其中资金收入359.99万元(收到州慈善总会下达的资金22.08万元,收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款物337.91万元),物资收入6.28万元,支出款物478.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助老、助学、救灾救助、疫情防控等支出。具体详见附件:2023年慈善捐赠总收支情况统计表。
文山市慈善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