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文山市庄子田-红坎坡路域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窦慰;0876-2122296)
附件:1.《文山市庄子田-红坎坡路域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
2.《文山市庄子田-红坎坡路域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