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我省火灾易发高发季节。据统计,这两个季节火灾起数、亡人数占全年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2013年丽江古城“3·11”、2014年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1·11”和2015年大理巍山拱辰楼“1·03”等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及2017年红河弥勒“3·02”、2018年昆明西山“12·02”等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均发生在冬春季,教训十分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冬春攻势。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真正做到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严防失控漏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属地管理,按照《文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通知》(文消防委发〔2019〕20号)要求,在建立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网格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隐患风险“大攻坚”行动
1.持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一是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二是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全省“两会”前后,组织对节庆活动和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提前做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四是指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防止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于2020年底前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单位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要求,指导开展达标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能力素质达标工程,定期召开管理人例会,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一是集中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社会福利机构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力文山市分公司等单位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的电气产品。
3.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不符合要求的夹芯板材,依法严肃处理。
4.及时消除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风险。一是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市工信商务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分别牵头,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储存、囤积货物的仓储、物流企业,以及快递公司存储、分拣、寄存货物的各类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中转储运站等,澄清底数,查清隐患。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行业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确保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完成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报请当地政府或由本部门进行挂牌督办,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技术指导和帮扶。
5.除以上突出风险隐患外,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行业部门要科学研判影响本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风险,落实差异化治理措施,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对于隐患整治措施精准、效果良好的乡(镇)、街道,将作为模范典型,并通过观摩会、交流会、推进会等方式在全市推广经验做法。
(二)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大治理”行动
1.加强“多合一”等小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一是针对工(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少数民族村寨等高风险区域以及小微企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群租房、“多合一”等场所,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有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市公安局要指导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二是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要组织对上述场所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采取临时查封、劝导住宿人员搬离等措施。
2.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治理。一是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辖区群众针对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楼道走廊阳台堆放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问题,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有关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居民住宅小区在2020年底前开展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二是指导村(社区)全面摸清辖区内老、弱、病、残、孤寡、留守等特殊群体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需求,建立信息档案,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安排消防志愿队伍定期开展“结对帮扶、敲门宣传”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帮助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3.持续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一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二是制定农村火灾防范能力三年提升计划,2020年底前对工(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传统村落、大型村寨等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评估。指导乡镇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三是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指导村(社区)脱贫攻坚移民安置点2021年1月底前按标准全面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和人员。建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四是指导乡(镇)、街道进一步探索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以“一委一办三员”为核心的消防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检查考评,保证基层网格消防工作正常运转。2020年底前,市公安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织对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乡(镇)街道综治办、应急中心及农村、社区等网格力量进行一次全员轮训,提升其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能力。
(三)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大提升”行动
1.落实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2020年底前,市教育体育局、工信商务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民宗局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完成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领域单位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立排查台账,形成隐患问题清单。二是各重点行业部门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突出、久拖不改的,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相关情况抄告消防救援机构。
2.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局、民宗局等部门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将其纳入部门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二是2020年底前,每个行业部门至少打造1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督促行业所属重点单位按计划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落实“六达标”要求,即:单位消防管理人通过消防知识能力达标考核,建筑防火及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达标(完好有效,每月维保、每年检测制度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培训演练制度达标(每月检查、每日巡查、每半年培训、每半年演练落实),员工消防常识技能知晓率达标,消防控制室管理达标,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达标。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大普及”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一是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社区民警、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一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20年底前,确保40%以上的重点人群培训到位。对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组织进行一次培训演练和比武竞赛。二是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轮消防安全集中授课,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组织全体员工尤其是新员工、值班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在2020年底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2.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一是市委党校(文山市行政学院)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计划;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市教育体育局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军训课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探索实行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度。二是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有针对加强媒体宣传提示力度,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体验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广泛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积极发动重点人群通过平台参与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答题竞赛,2020年底前,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上线使用率不低于20%,辖区常住人口上线使用率不低于1%。
(五)开展消防安全基础“大巩固”行动
1.巩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成效。一是对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2020年底前未完成划线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二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下而上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进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三是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实不能清理完毕的,要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的政策机制。四是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综合执法局、公安交警大队和消防救援大队要按规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每月集中查处一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五是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2020年底前,各地结合检查情况,挂牌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2.巩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治成效。一是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治“回头看”活动,组织对今年以来政府挂牌督办的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核查,尚未完成整改的,督促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整改质量和整改期间消防安全。二是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检查发现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按程序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强化社会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巩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成效。一是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政府、行业部门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评,总结通报各级各部门年度消防工作情况。二是分级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会商、交流、讲评消防工作。三是消防救援机构完成年度消防安全分析评估,梳理辖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短板和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形成专报和建议,各级政府结合城市建设和各类改造提升工程,统筹解决一批消防水源、装备器材、营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夯实本地消防安全基础。四是提请政府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
四、工作时限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3月25日)。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组织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要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统筹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办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坚持精准施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市消防救援大队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市直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实行“清单式”整治,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制约辖区消防工作的瓶颈性问题,要结合实际,推动将隐患整改纳入脱贫攻坚、为民办实事、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工程统筹推进。
(四)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要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要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要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五)严格督导问责。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于12月26日前、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于每月26日前、工作总结于2021年3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鸿军,2150072,1097655069@qq.com。
政策解读材料: 【文字解读】《文山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