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要求,市政府组织起草了《文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和依据
2019年是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年,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今年4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州人民政府起草了《文山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求工作。2019年6月25日全国、全省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文山市营商环境。文山市紧扣中央、省、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结合文山市实际,在学习借鉴昆明市、红河州部分做法、征求市级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的基础上,组织起草而成。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增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造“公平、诚信”和“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到2019年底,全市政务环境、服务环境、审批环境、经营环境、融资环境、信用环境、创新环境全面优化改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交易登记等主要指标全面提升,企业认可度和满意度上升到一个新台阶,文山市成为全省营商环境较优的县(市)之一。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结构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分为5部分:
(一)促进投资服务提质:一是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分期分批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二是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进一步压实各级部门招商引资考核责任,将年度招商引资指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乡镇(街道)及市级相关部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每年带队赴省(境)外招商不少于8次。将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实行3000万元以上投资全程免费代办服务等;三是推进市级领导挂联招商引资项目机制,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每人挂联企业不少于2户;对规模以下重点企业,实行部门挂联服务制度。挂联领导和部门每季度深入企业调研不少于1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底前,各挂联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全部“清零”;四是进一步理顺投资审批机制,清理项目施工报批障碍,将项目从申请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水利交通能源项目除外);五是规范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整顿“红顶中介”、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指定中介服务、中介服务垄断等问题,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二)营造诚信招商环境:一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二是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三是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三)提升审批服务质量:一是从硬件场地保障、事项标准规范、依托“一张网”服务等方面,规范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三是突出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活缴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四是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的格局,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四)强化企业要素保障:一是从引进人才、建立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住房就学就医等方面,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二是落实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综合、动态平衡政策,完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措施,强化用地供给降低用地成本;三是促进产权登记便捷,主要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促进不动产数据共享、建设不动产自助查询系统方面着力,努力实现一般性不动产交易登记1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打印;四是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实行“一口对外、一证受理、一站服务”,限时办结。
(五)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二是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将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三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及云南省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四、涉及范围
在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所有市场主体。
五、执行标准
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云办发〔2019〕20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办通〔2019〕81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省、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和精神,又要注意结合文山市自身实际开展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力争实现全市政务环境、服务环境、审批环境、经营环境、融资环境、信用环境、创新环境全面优化改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交易登记等主要指标全面提升,企业认可度和满意度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七、关键词诠释
“容缺审批”:是指允许某些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
“一网通办”:把政务数据归集到一个功能性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要在一个平台就能办成不同领域的事项。
“一枚印章管审批”:通过组建市行政审批局,在与创新创业关系最密切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履行审批职责。实现流程再造,重点推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证照分离”:是指在涉企备案、登记类证照事项充分整合、取消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
八、惠民利民举措
实行3000万元以上投资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实行“保姆式、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性投资项目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积极配合省州建设“一部手机办事通”,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鼓励企业按规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配建等方式使用工业、旅游等用地;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大幅缩短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理时限,实现一般性不动产交易登记1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发〔2019〕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