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起草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爱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及《文山市2020年鼠疫防治联防工作方案》要求,起草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缘由
鼠疫是鼠疫耶尔森菌借鼠蚤传播为主的烈性传染病,系广泛流行于野生啮齿类动物间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属国际检疫传染病和我国法定的甲类管理传染病。在法定传染病中位居第一位。本病传染性强、传播迅速、死亡率高,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的灭鼠工作,有效控制辖区鼠密度,预防鼠疫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市卫生健康局起草《文山市专项灭鼠工作方案》作为全市专项灭鼠工作的指导性方案。
三、《方案》的框架及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一是灭鼠范围,覆盖全市14个乡(镇)、3个街道和建成区为本次灭鼠工作重点。二是灭鼠时间,全市统一灭鼠时间为11月19-21日3天。三是毒饵筹集及资金来源,3个街道建成区投放0.01%溴敌隆颗粒10000公斤,14个乡镇和3个街道涉农社区发放0.5%溴敌隆母液1500公斤,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筹集,两项资金合计21.6万元由市级财政解决。四是毒饵投放和技术指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建成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投放毒饵。五是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灭鼠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市专项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六是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媒体切实做好灭鼠宣传发动和安全防护工作,市疾控中心做好灭鼠工作的技术指导,确保灭鼠工作稳步推进,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完不成任务的,市人民政府将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因防控不力,导致疫情发生、蔓延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等6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专项灭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