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精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文山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3)要求,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汇同市直有关部门,依据省级层面设定事项,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组织梳理市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清单。经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形成《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发送到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7个市级部门和杨柏王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并上报州政务服务局帮助审定,对征求到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主要内容
(一)文稿的主要内容。《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层级涵盖市、乡(镇)2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内容包括承接省级层面设定的在文山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29项事项,承接省级层面设定的在文山市实施的2项地方性法规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共232项,涉及27个市直部门。
(二)清单变动事项情况。《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作出了以下调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增加“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施机关为市应急管理局,增加“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实施机关为市交通运输局。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明确的实施机关,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实施机关调整为“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市公安局不再实施。
4.结合文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主管部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到市发展改革局,实施机关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5.根据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部分州级权限,委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同时,此次清单编制,我们根据国家要求,对历年来“放管服”改革进行认真甄别和规范。要求各涉及单位要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照省级部门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1个月内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相关编制和公布工作,并更新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更新,同步通过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确认、汇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并严格遵照执行。
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3〕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