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复核、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现将文山市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拟记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反映(电话:0876-2143967)。
附件:2023年度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拟记功人员名单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