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C 公开
黄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文新街老年协会活动场所的建议》(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文新街老年协会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经费》问题,根据《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山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理清卫生健康部门与民政部门养老服务职责的通知》(文卫健发〔2019〕139号)和《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卫生健康部门与民政部门养老服务职责的通知》(文市机编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一是市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的工作是指导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扩大基层老年协会覆盖面,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二是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老龄经费仅用于开展“春节”、“元旦”和“敬老月”慰问活动的老年人经费,无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及修缮资金。三是关于修缮文新街老年协会活动场所资金不足问题,您的建议是从市人大代表建议小项目建设经费补助10万元,经我局与市人大选联工委对接,无此小项目建设经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还有什么意见,请您告知我们工作人员,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