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加亮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净化校园周边的育人环境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9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文山市公安局于3月份制定下发了《文山市公安局关于传发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公指传〔2019〕31号)、于6月初下发了《文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9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公发〔2019〕60号),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原则,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法制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及校车治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严打侵害师生权益违法犯罪”等工作措施,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校园建设校园警务室,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防刺服、齐眉棍、钢叉、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等防护装备。督导校园严格执行进出校园门卫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入校前严格落实“一问二看三检查四登记五联系”制度,严防危险违禁物品带入校园。上半年共粘贴《通告》2000余份,包含33名法治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在内的各派出所民警开展法制进校园安全宣传活动33次,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60000余份,受教育师生40000余人。
(二)切实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联合文化、工商、食品、卫生、城市执法、交通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决依法取缔学校及周边违规开设的旅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音像书刊点、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各非法经营的商业摊点,坚决查处非法销售管制刀具、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环境。上半年,共破获涉黄刑事案件5起、刑事拘留15人,查处涉黄行政案件36起、行政处罚78人;破获涉赌刑事案件19起、刑事拘留57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59起,行政处罚507人。
(三)全面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的常规性机制,进一步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街面,最大限度地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强化对校园周边及学生上下学线路的巡逻防控,确保在重点时段、重要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加强巡查盘查,对在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进行严格盘查,发现有实施违法犯罪的可疑人员,迅速带离现场进行深入调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1500余人次、警车200余辆次对校园及周边区域进行巡逻防控。
(四)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打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打击查处,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恶势力,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坐大成势。对已经破获的涉校涉生案件,认真细致地做好案件的后期工作,固定证据,完善材料,主动商请检、法机关,争取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以形成声势、震慑犯罪。
我局采取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的形式开展校园周边场所清查活动,集中清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环境、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51(起)、整改治安乱点36(处)、排查稳控高危人员96人。办理涉校行政案件6起(其中诈骗2起;盗窃2起;寻衅滋事1起;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1起)、刑事案件10起(其中盗窃3起、诈骗7起)。
二、旅店业管理工作情况
(一)狠抓旅馆业住宿实名登记上传。一是对旅馆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人员开展全面的法制教育培训,通过讲清形势,讲透法律,讲明责任,督促旅馆经营单位切实重视旅馆业治安管理。二是以查促管。紧紧围绕无证住宿、持他人证件登记入住、一人登记多人入住等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治安要求发现容留学生住宿的,一律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确保辖区内所有旅馆逐一检查到位,对于问题突出的旅馆,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检查密度,不间断地开展检查。三是加大宣传引导。督促、指导旅馆经营单位在大厅入口、接待处、客房等显著位置张贴、摆放实名登记宣传标识,提醒住宿客人实名登记。适时曝光违反实名登记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对旅馆经营单位前台接待登记人员逐一进行考核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集中开展培训。通过培训,重点提升前台登记人员认真审验、登记录入能力。五是强化信息登记准确率。结合明查暗访,不间断地对旅馆经营单位上传住宿信息进行比对检查,对旅客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入住及退房时间、房间号等信息采集上传不准确的,及时纠正。
(二)狠抓落实“四实”要求。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次不按“四实”要求登记上传入住人员信息的旅馆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予以处罚,以此增强各业主的社会责任感,完善旅馆业管理工作,使我市旅馆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今年上半年,文山市公安局开展了7次全市治安行业场所集中整治行动,共清查宾馆酒店849家次、娱乐场所165家次、桑拿足疗场所127家次、出租房屋343家、动漫游戏室2家、寄递业56家、加油站20家,发现安全隐患56处、现场督促整改30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查处各类案件28起。
三、KTV、酒吧等场所的监督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的职权范围规定,文山市公安局于5月7日向文化和旅游局、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了《文山市公安局关于协办人大代表第22号建议的函》(文市公函〔2019〕14号、15号),两局分别于6月18日、6月21日以函件的方式进行了回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5月13日至5月31日,组织人员对文山学院、市一初(南校区)、市第三小学、州一中、大同中学、市一高、市第五小学、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市第四中学等校园周边酒吧、KTV等20余家用工场所是否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相关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排查,暂时没有发现有使用未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的情况。
文化和旅游局于6月4日、5日,联合州支队对校园周边的娱乐场所(KTV)、网吧(咖)进行了巡查,共出动车辆2辆,人员70余次,对校园周边14家娱乐场所(KTV)、网吧进行专项巡查,在巡查过程中,硕峰新天地(MC)已经关门未营业,锦盟酒店(KTV)已改装为客房,不再经营。其余都均证照齐全、无超时营业、无涉黑涉恶情形存在,未发现所“反映有部分KTV和酒吧等场所专门寻找并收留在校初中生陪客人喝酒娱乐”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告知业主在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执行,守法经营,不得有超时,接纳未成年人等进入娱乐场所,如发现严肃查处。
在对“文山芭乐娱乐有限公司”“文山市凤瑝酒吧”、“文山银合娱乐有限公司”几家酒吧进行检查中发现,3家场所内除设有摆放酒水的桌椅外,在大厅内都设有高于地面20厘米、面积不足20平米的弹簧平台,并都配有人数不等的女性领舞员。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当场建议酒吧负责人对其场所内设有的弹簧平台等设施进行拆除或者改变使用用途,让消费者在直观视觉上不将其视为跳舞场地。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充分认清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事关校园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新学期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协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新学期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重点,齐抓共管。认真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维护校园10项措施》,加强相关警种配合,共同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充分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形成整体战斗合力。
(三)通力合作,巩固效果。积极与文化、劳动监察、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形成日常公安和文化月查,季度公安、文化、劳动监察、市场监督管理大联合巡查的工作模式,利用各家的职能职责共同管理好各娱乐场所,共同查找各娱乐场所、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突出问题,共同落实好整治工作。
感谢你对文山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