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扶持东山乡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文山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空壳村”、壮大“薄弱村”、提质“示范村”的实施方案》文市办发〔2018〕28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申报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发展项目获批后,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个“空壳村”安排15万元、每个“薄弱村”安排8万元作为3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发展扶持资本金。2018年东山乡合掌村委会已经获得了8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由于市级财力困难,2019年文山市不再安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建议:①该乡镇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从今年到2022年实施的每年每村补助50万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备注:2019年已申报结束);②该乡镇计划在全乡扶持农户种植野山椒,每种植1亩补助100元,根据《文山市2019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文市贫指发〔2019〕5号文件规定将给予档卡户每亩补助300元扶持资金。
感谢您对文山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