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文山市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和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第92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建设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
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由于市本级财力紧缺,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及落实“三保”以后已无财力安排其他项目资金。下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实际情况从预备费中给予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建设经费保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将来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 函
文山市财政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经建股尚卫峰,电话:219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