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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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18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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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市政办发〔2018〕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18年10件惠民实事》已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做好10件惠民实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2018年10件惠民实事纳入重要日程,狠抓落实,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各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惠民实事内容,严格执行“年初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结账”的台账式管理制度,及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工作要求、时间节点、重点任务和联系方式等,每季度开展检查,对推进缓慢的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具体的落实举措,每半年开展查账,确保时间过半、重大项目任务过半,年底进行结账,确保惠民实事按时、高效、高质完成。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主办单位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统筹和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及时解决的资金拨付等有关问题,涉及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和限时办结。

二、强化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10件惠民实事的督促检查,实行流程式、全过程督查督办,抓住立项、实施、反馈等关键环节,推动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集中督查和跟踪督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实事落实。完善督查报告和通报制度,通过督查专报、要情简报、结果通报等,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及时问题,督促各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10件惠民实事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惠民实事完成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填报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1.文山市2018年10件惠民实事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文山市2018年10件惠民实事

水管.jpg

一、实现所有行政村通自来水;完成暮底河水库隧道口至三水厂DN1200应急原水输水管道建设,实现双管供水。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追栗街镇、新街乡、德厚镇、古木镇、马塘镇、秉烈乡、柳井乡人民政府,文山供排水总公司。

电力.jpg

二、完成文山城区60个小区电力设施规范化建设。

主办单位:文山电力文山分公司,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办事处。

停车位.jpg

三、增设临时停车泊位5000个。

主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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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城区教育“332+1”项目。即新建3所小学:市十一小、市十二小、市十三小;扩建3所学校:市三中、市二小、实验小学东校区;新建2所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一幼北校区、市一中南校区;启动民族学校建设。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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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行全市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免收火化、骨灰盒、墓穴、墓碑等费用。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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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41个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实现全市村卫生室全部达到90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标准。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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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为736个新建村级文化活动场所配备广播器材,实现全市1045个自然村广播器材全覆盖。

主办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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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成全市113个行政村“微型消防站”。

主办单位:市公安消防大队。

菜市场.jpg

九、推进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实施社区“微菜场”项目,打造便民、惠民、利民的主副食品供应平台。

主办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办事处。

综合治安.jpg

十、建成特殊人群监管医疗康复中心,开展新一轮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