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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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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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18年1月1日至3月10日,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6起,造成18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30.77%;受伤人数增加19人,上升135.7%;直接财产损失减少9.42万元,下降61.25%。2018年春运期间,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从以上数据看,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高发势态,现就进一步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谋划和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履行职责,形成安全共治合力,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市、乡、村三级综治体系,重点解决制约各项工作开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健全属地为主的交通综合治理机制,结合平安乡村建设规划,推动落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把驾驶人准入关,强力推进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力争实现“六类”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100%,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达100%,坚决防止不合格驾驶人、车辆上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驾驶人营运资格准入责任,紧盯“两客一危”和校车、货车等肇事重点车辆,固化隐患滚动“清零”机制;安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客运班线、危化品车辆运输路线审批和监管,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车辆安全状态的监控、检查,完善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规范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营运,切实强化源头防范。交通运输、公路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4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狠抓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挂牌整治一批隐患突出的点、段、路。

三、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情况和特点,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高发地段,以及节假日、周末等高发时期,加大道路交通执法力度,持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超员超速、违法载人、酒驾、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处态势,强势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及节假日、赶集日等重点时段的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增强预见性,做好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联合治超力度,加强货车改装监管、加强货物装载源头和路面执法监督,完善并充分发挥治超站的功能和作用,坚决遏制重型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拓展创新“丘北经验”,推进“五小工程”建设,推广“维摩模式”,建立市、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及劝导人员等必要经费支出。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五个一”防控体系和“两站两员”建设,明确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劝导员工作目标,切实提升乡村道路安全指数。针对因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导致大部分群众致贫、返贫的实际情况,驻村工作队在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同步做好“交通安全扶贫”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调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劝导员进村入户开展辖区小(微)型普通客车和车主基本信息排查登记,并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提高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紧盯赶集、民俗节庆、学生往返学校、婚丧嫁娶、冰雪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严把进山、出村、出镇、集市关口管控,加大对过往小(微)型普通客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劝导、教育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要对“两员”的排查登记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针对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摩托车、农用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科学部署力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农科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街天或集市日开展巡回机动执法,切实降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健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确保安全”的农村客运发展格局,合理规划县城内农村客运网络,提供多样化的农村客运服务。

五、进一步提升城市治堵保通能力

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整治城市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等9个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134号)要求,坚持用系统化思维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遵循城镇化和城乡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停车系统、慢行系统城市发展,多措并举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严格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施工审批,加强施工路段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占路施工对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大力实施治乱疏堵行动,加大道路交通执法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避免“小擦碰大拥堵”,维护城市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六、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持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主线,以“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充分发挥社会、道德、法治、科技和新闻舆论的力量,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创新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要形成市、乡、村直线三级,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司法、安监等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宣传网络,推动“五进”宣传活动开展,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以点对点、人对人、面对面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受众面,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努力营造文明出行、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氛围。

七、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责任、勇担当,把各项工作往严里抓、往实里干、往细里做。要全面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原则,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督查组将定期深入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炼工作亮点,在全市推广工作经验,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态。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