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2024年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文山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2024年城区幼儿园
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城区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文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
坚持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市属公办幼儿园统一报名、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具体报名事宜请到相应幼儿园咨询办理)。
(二)招生计划
1.政府统建幼儿园招生585人。其中:市一幼315人,市二幼登科路分园135人,市四幼135人。
2.小区配套幼儿园(市二幼凤凰谷园区)招生180人。
3.国有企业办幼儿园(文山建投集团第一幼儿园)招生120人。
(三)招生对象要求及范围
1.年龄要求:招收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2.招生范围: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国家、省、州、市教育优待对象。政府统建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的幼儿;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后剩余学位招收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的幼儿;企业办幼儿园招收在城区居住的幼儿,按照企业投资幼儿园运营成本核算收费。
(四)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进入“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选择公办幼儿园报名,按要求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图片上传,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五)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
7月16日上午9:00—7月18日上午11:00。
(六)公办幼儿园录取办法
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或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到幼儿园确认注册入学;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或剩余学位数时,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幼儿园公示要求,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园资格。
(七)所需材料(审验原件,交复印件存档)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小区配套幼儿园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小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学校按照服务区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优先招生和统筹协调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招收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房屋产权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及国家、省、州、市等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当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以户口落户或迁入学校服务区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招生对象(政策性房屋征收户以落户或迁入征收地时间界定)。未能进入服务区学校的,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家长自愿原则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入学方式、公开入学结果(仅限儿童少年姓名)。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家庭困难和残疾儿童少年。
4.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使用“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实行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初中: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非3个街道户籍,但在文山城区学校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计划
(1)小学计划招生8165人。其中:文山实验小学(南校区)720人,文山东实验小学360人,文山北实验小学600人,文山华龙湖实验小学480人(暂借读于景尚中学),思源实验学校360人,市一小480人,市一小新闻路校区600人,市二小600人,市三小480人,市四小480人,市五小480人,市七小(暂借读老二小)600人,市八小360人,市十一小440人,市十二小385人,市十三小480人,新平街道中心小学100人,大沟绞小学40人,大石洞小学40人,高末小学40人,马厂小学40人。
(2)初中计划招生5720人。其中:公办学校招生5120人。市一中360人,市一初(南校区)720人,市一初北校区960人,市一初东校区(原市二中)720人,市三中840人,市四中840人,思源实验学校480人,州一中200人。民办学校(大同中学)招生600人,州体中自主招收体育特长生。
3.服务区划分
(1)小学招生服务区
文山实验小学(南校区):招收城投春天→经腾龙北路至牛头寨(含在水一方)→沿盘龙河至城南客运站红绿灯口→城南客运站→得胜家装建材广场→海威尔小区→瑞禾路与凯旋路交叉路口→敖家花园→恒丰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永通电子城→州财政局→瑞禾路交健民路至振兴南路→州中医院(红绿灯)→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含A区)→沿团田路→水墨福邸→城投春天片区的适龄儿童。
文山东实验小学:招收北郊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线务站)→沿东文路至原市皮防站→州建筑公司→省地质二队→沿文华路至长虹桥→和谐世界城→沿望华路至云南文山交通运输集团→沿安平东路至半山领秀→东文路路口(线务站)片区的适龄儿童。
文山北实验小学:招收石灰窑→沿文天线至中天原著→中天豪庭→华兴一苑→盛世盘龙→御进园→沿盘龙河至硅谷龙庭小区(爱乐祺早教中心)→沿龙海路至沁春园→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石灰窑片区的适龄儿童。
文山华龙湖实验小学(暂借读于景尚中学):招收永成花鸟苑→水云间→市二幼→中天院子→小以古村→御博园→沿盘龙河至华龙桥→沿华龙南路至边境管理支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华龙北路至锦屏苑、聚锦苑→凤凰苑→沿文天线至永成花鸟苑片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市思源实验学校→畅林苑→经腾龙北路至盘龙河→朗月湾→藤子寨→沿盘龙河至州医院城南院区→经腾龙北路至文都线联络线→沿文都线交西沙线→沿西沙线至大里普村→市思源实验学校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小:招收同心桥→沿盘龙河至琵琶岛→沿望华路至光大购物中心→新华书城→中和商城→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七花大厦)→沿开化中路至惠祥大厦→同心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一小新闻路校区:招收上(下)瓦窑→沿安平东路至盘水桥→沿盘龙河至普新公寓→沿文新路至凤凰路口→沿凤凰路至龙福一苑小区→龙福二苑小区→沿七花南路至七花桥→沿盘龙河至七都水韵→湾子寨→沿东山脚至州看守所→上(下)瓦窑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二小:招收市二小(新校区)→州一中老大门→州一中新大门→沿秀峰路至龙井路路口→南方电网秀峰路营业厅→沿文新西路交开化中路→沿开化中路至盛阳花园→沿安平西路至三鑫花鸟市场→沿文新路至市人民医院普阳路院区→千赋酒店→沿盘龙河至同心桥→沿开化中路至蓝天集团、三鑫开化商贸城→建禾桥→沿盘龙河至响水桥→沿西山路至文山扶正堂针灸推拿中医诊所→西华商住苑单身公寓→益广中西医药店→西华云锦→市二小(新校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三小:招收长虹桥→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沿开化中路至州人民医院→民族体育馆→建禾桥→沿盘龙河至恒丰桥→恒丰农贸市场→沿瑞禾路抵东山脚→沿东山脚至建禾东路路口→沿建禾东路至凯旋门→州电力公司→州供电所→长虹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四小:招收加州花园(一二期)→文山大商汇→金地相府→沿开化中路至华泰园→沿安平西路至华宇卧龙府→沿凤凰路至凤凰铭座→沿七花南路至七花北路→七都卧龙苑→钟灵小区→沿龙海路至公安大厦→沿开化北路至市交警大队→福兴丽都苑→锦绣大厦→沿西华路(抵西山脚)至金竹棚→稷丰苑→加州花园(一二期)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五小:招收大景晟世→沿凤凰路至金石路路口→金玉名园小区→永园小区→圆秀园小区→金石小区→文山天瑞医院→沿开化北路至七花广场→沿龙海路至华宇时代→诗达酒店→沿七花南路至龙福三苑→望龙苑→沿盘龙河至河畔润园→金阁文华园→丽晶园→大景晟世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七小(暂借读老二小):招收响水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州交通运输局→州电信大楼→沿瑞禾路至健民路路口→华锡酒店→市消防大队抵西山脚至西华派出所、文山学院→烟草科技园→大千酒店→沿西山路至响水桥片区的适龄儿童(不含喜得冲)。
市八小:招收瑞禾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沿东文路至亚太车城→庄子田村→沿文天线至州委党校→市三中→旧平坝→沿盘龙河至名宴酒店→沿泰康西路至凯旋路→州农业科学院→凯旋路与瑞禾路交叉路口(皇庭酒店)→沿瑞禾路至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片区的适龄儿童(其他学校招生范围外的红旗社区、新平坝社区)。
市十一小:招收茶安→沿开化北路至麒麟苑→沿金石路至建设家园→文新小区→明德郡园→沿凤凰路至州人民法院→沿华龙南路至中天名郡→仁和苑→沿华龙北路至召五期→独石头→气生果→茶安的适龄儿童。
市十二小:招收市十二小→州一中老大门→州一中新大门→世纪龙城→绿色佳园小区→龙井华庭(含北苑)→都市盛林小区、司法小区→鹏群山庄→电力小区→秀峰商务酒店→沿西华路至西华公园、红石岩村→西华派出所→山水文苑→江山文和→沿西华路至原云南白药集团→沿西山路至君尝酒楼→水上乐园→振华小区(一面如故)→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市十二小片区的适龄儿童。
市十三小:招收祥民家园、瑞民家园、小沟绞、窑上、小石洞、老保黑、花桥、长者、鱼寨村片区的适龄儿童。
新平街道中心小学:招收泰民家园→沿振兴南路至南城之心→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A区红绿灯路口(不含亚龙都市A区)→沿团田路至清林阁→泰民家园片区的适龄儿童(含喜得冲、落水洞,划给实小招生范围的除外)。
大沟绞小学:招收大沟绞片区的适龄儿童。
大石洞小学:招收大石洞片区的适龄儿童。
高末小学:招收高末片区的适龄儿童。
马厂小学:招收马厂片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服务区
市一中:招收居住地在卧龙社区、文新街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南校区):招收居住地在大兴社区、沙坝社区、禾木社区、永通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北校区:招收居住地在龙海社区、高登社区、桃源社区、石灰窑社区、大以古社区、凤凰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一初东校区(原市二中):招收居住地在兴隆社区、振华社区、梁子社区、北桥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三中:招收居住地在新平坝社区、新安社区、学映社区、祥民社区、迷洒社区、红旗社区、高末社区的适龄少年。
市四中:招收居住地在七花社区、文昌社区、攀枝花社区、塘子寨社区、白沙坡社区、螺峰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居住地在干河社区、西山社区、盘龙社区、里布嘎社区、腾龙社区、大沟绞社区、铜厂社区的适龄少年。
州一中:招收居住地在秀峰社区及秀峰商务酒店沿西华路(靠西山脚)至西华公园江山文和的适龄少年。
民办学校(大同中学):招收本市户籍、学籍,来文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4.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进入“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首先选择小学报名或者初中报名,再分别选择“市属公办小学”“市属公办初中”“州属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按要求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图片上传,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5.招生时间及流程
(1)公办学校招生(分两轮招生)。
第一轮:招收户籍(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7月8日上午9:00—7月11日下午5:00。
审核验证时间:学校按如下批次依次审核,每一批次招生完成须报市教育体育局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
第一批:7月14日上午8:00—7月15日下午5:30招收服务区内“两个一致”,国家、省、州、市教育优待对象。当“两个一致”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内落户或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两个一致”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学校于7月15日上午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人员)于7月15日下午5:3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批:7月16日上午8:00—下午5:30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当符合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入学时,全部安排入学;当符合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内落户或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户籍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学校于7月16日上午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人员)于7月16日下午5:3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批:7月17日上午8:00—下午5:30招收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入学时,全部安排入学;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安排学位入学。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学校于7月17日上午11: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人员)7月17日下午5:3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一轮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学位空缺学校招收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7月17日下午5:30—7月18日下午5:30。
审核时间:7月18日下午5:30—7月20日下午5:30。
录取确认时间:7月20日下午5:30前。当符合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缺学位数,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当符合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空缺学校随机安排,不提供择校服务。
(2)民办学校招生(大同中学)。
报名、审核时间:7月8日上午9:00—7月20日下午5:30。
录取确认时间:7月20日下午5:30前。当符合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当符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规定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摇号未中签学生,若需在文山市其他学校入学,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若招生人数未到计划数时,可在市教育体育局统筹报名期间再次报名。
(3)市教育体育局随机统筹调配。
报名时间:7月20日下午5:30—7月22日上午11:30。
统筹安排时间:7月25日前,市教育体育局随机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学位空缺学校入学,安排入学名单7月25日下午5:00前在相应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照信息提示,7月26日下午5:00前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市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学位。
6.所需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3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
(2)房屋征收户子女。签订回迁协议的居民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和回迁协议等材料;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居民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等;签订安置协议(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和安置协议等材料。
(3)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租房协议)。
注:所有提供材料截止时间以当轮报名结束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文山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国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江 衡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庞 辛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朝慧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陆国兴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 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兴武 市住建局副局长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招生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张朝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省、州、市有关文件规定,统筹组织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市公安局。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做好招生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
4.市住建局。对购房合同及公租房租赁合同进行核验。
5.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招生咨询处,负责招生入学的政策解答及宣传工作。
(二)规范入学手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报名注册情况,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属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街道办事处依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以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统一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中录取的学生确认新生名单,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未在招生系统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其他年级原则上不办理相互转学手续,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除外。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同时参加同一所学校摇号时,可自愿确定1人作为代表参加摇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报名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摇中后招生指标对应增加(即摇中就2名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录取)。
(二)不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但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第一轮第三批依次审核入学。一是能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并能提供购房合同及该房三个月的水电费单据。三是房屋征收户划地安置且入住三个月及以上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安置协议及三个月的水电费单据。
(三)文山市城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常住的,监护人双方提供无房产证明(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可按“两个一致”在所属服务区学校报名入学。
(四)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须携带孩子本人的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在华居住相关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华侨还需提供市侨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登记报名,统一安排入学。
(五)学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可以到其父母所任职学校入学就读,民办学校可优先安排举办者(公司董事会成员)子女在其举办学校入学就读。
(六)符合如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申请“长幼随学”。同一户家庭多孩为同一小学同一服务区新生,幼孩新入学(一年级新生)时可到其亲兄(姐)就读学校申请同批次优先入学;因招生服务区范围发生变化或原服务区学校学位不足被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其亲兄(姐)就读3年级(春季学期)及以下且符合第一轮招生条件的,可到其亲兄(姐)就读学校同批次报名入学。需按“长幼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7月11日前,向其亲兄(姐)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文山市城区小学长幼随学申请表》,逾期视同放弃。“长幼随学”申请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以落户(迁入)或购房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七)军人、公安英模、烈士、消防救援、高层次人才、受到记功及以上奖励或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等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时,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市教育体育局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八)市属初中学校在总招生计划内完成片区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城区小学自主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方案由各校制定,交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九)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移交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十)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各学校招生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城区及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随迁人员子女自行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六、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文山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市五小旁)
咨询电话:0876—214330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
文山市2024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
序号 |
学校 |
学段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市一幼 |
幼儿园 |
0876-3050229 |
|
2 |
市二幼登科路分园 |
幼儿园 |
0876-3061295 |
|
3 |
市二幼凤凰谷园区 |
幼儿园 |
0876-3061295 |
|
4 |
市四幼 |
幼儿园 |
0876-3061306 |
|
5 |
文山建投一幼 |
幼儿园 |
0876-3060521/13404926868 |
|
6 |
文山实验小学(南校区) |
小学 |
0876-3060077 |
|
7 |
文山东实验小学 |
小学 |
0876-3050666 |
|
8 |
文山北实验小学 |
小学 |
0876-3051186 |
|
9 |
文山华龙湖实验小学 |
小学 |
17787601997 |
|
10 |
思源实验学校 |
小学、初中 |
19989962294 |
|
11 |
市一小 |
小学 |
0876-3062002 |
|
12 |
市一小新闻路校区 |
小学 |
0876-3062002 |
|
13 |
市二小 |
小学 |
0876—3062719 |
|
14 |
市三小 |
小学 |
0876-3062620 |
|
15 |
市四小 |
小学 |
0876--3062636 |
|
16 |
市五小 |
小学 |
0876-3062665 |
|
17 |
市七小 |
小学 |
0876-3051655 |
|
18 |
市八小 |
小学 |
0876-3058755 |
|
19 |
市十一小 |
小学 |
0876-3051584 |
|
20 |
市十二小 |
小学 |
13398763776 |
|
21 |
市十三小 |
小学 |
0876-2622580 |
新平、大沟绞、大石洞、高末、马厂等小学 |
22 |
大同中学(民办学校) |
初中 |
0876-2142379/18388673482 |
|
23 |
州一中 |
初中 |
0876-3017985 |
|
24 |
州体中 |
初中 |
18087661709 |
|
25 |
市一中 |
初中 |
0876-2848237 |
|
26 |
市一初(南校区) |
初中 |
0876-3062800 |
|
27 |
市一初北校区 |
初中 |
0876-3062818 |
|
28 |
市一初东校区(原市二中) |
初中 |
0876-3062028 |
|
29 |
市三中 |
初中 |
0876-2623185 |
|
30 |
市四中 |
初中 |
0876-3062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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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乡镇(街道)各小学、初中的招生范围由中心学校划定,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中心学校所属城区小学、初中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时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实行免试入学。初中实行年级直升制度,即小学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七年级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乡镇(街道)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只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要安排入学,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家庭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进行编班时,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脱贫户与监测对象人口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乡镇(街道)学校要建立脱贫户与监测对象人口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进行就学情况跟踪,确保每一名脱贫户与监测对象人口子女按时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学校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学校服务区内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
(二)报名方式
家长委托学校代录或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进入“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首先选择小学报名或者初中报名,再分别选择“乡镇公办小学”“乡镇公办初中”,按要求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图片上传,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三)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7月1日上午9:00—7月8日下午5:00。
审核时间:7月8日下午5:00—7月10日下午5:00。
(四)报名上传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申请者提交的网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移交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文山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等证件照片。
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并提供在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等证件照片。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国平 副市长
副组长:江 衡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庞 辛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朝慧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陆国兴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招生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张朝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统筹组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市公安局。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有关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做好招生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报名系统中录取的学生确认新生名单,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未在招生系统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五)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动员本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要把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人,分片挂钩到各村委会(社区),要全面核实辍学、流动学生的去向,做好辍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依法动员学生重返学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辍学。
五、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咨询电话:0876—214695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图文解读】《文山市2024年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