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健康文山建设,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推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政府重大公共政策制定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科学性,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持续改善健康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健康中国2023”“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和干预列入全市各部门制定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权益,加快推进健康文山建设。
二、评价范围
(一)重大公共政策: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中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规划等。政府内设机构及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价评估对象。
(二)重大工程项目:有可能涉及影响人类健康的重大项目(如:学校、卫生健康等项目)。
三、评价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噪声、废物处理、能源的清洁性、病媒生物、绿化环境、公共场所的卫生和安全、食品和药品安全等),健康服务(包括医疗卫生及保障,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职业健康危害、应急救援、健身休闲运动业、文化娱乐休闲业等),健康行为(包括合理膳食、控烟、毒品及药物滥用、不安全性行为、心理健康等)因素为重点,评价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四、评价方法
(一)实施主体 。由党委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决策提出部门作为评估实施主体;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作为评估实施主体;多部门作出决策的,由主要牵头决策机构作为评估实施主体。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拟定出台的政策规划及重大工程项目提交健康影响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技术流程协调组织实施评价评估、作出评价评估报告,向决策部门提交参考及进行监测评估。
(二)任务分工。需要人大通过或党委、政府行文发布的重大公共政策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由健康影响评估委员会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备案目录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各部门制定的、不需人大通过或党委、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由各部门组织实施。
(三)评价路径。健康影响评估的实施过程分为:递交登记、分析评估、报告建议、反馈确认四个阶段。重大公共政策应在送审前完成健康影响评价评估,重大工程项目应在拟定可行性报告之前完成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1.递交登记。实施主体填写《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备案登记表》(附表1),提请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爱卫办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对所申报备案政策、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如所拟定政策、实施项目涉及健康相关因素和健康问题进行评价评估的,由市爱卫办书面通知公共政策制定牵头部门、项目实施部门组织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其他未涉及者,按照本部门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程序继续进行。
2.分析评估。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拟订公共政策和拟实施项目所涉及的领域,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建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由专家组按照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技术流程完成后续评估工作。为充分发挥专家领域和学科优势,保证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专家组可采用“(2+X)模式”,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订公共政策领域或拟实施项目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专家组人数以“奇数”定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家组通过文献分析、实地调研、公众意见调查和专家质(函)询等方法,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对公共政策和工程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研判,如所拟订公共政策或拟实施工程项目涉及健康问题,则继续开展健康影响分析评估,由专家组成员分别作出健康影响评估分析,召开会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形成整体评估分析意见。如不涉及,则不再进一步分析评估,专家组将意见报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由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反馈起草部门。
3.报告建议。在完成对拟订公共政策或拟实施项目工程的健康影响评估后,形成《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分析表》(附表2),主要反馈原政策条款可能存在的健康影响问题以及相应的修改意见,提出的建议应充分考虑到科学性、适宜性和可行性,有效提高健康水平,降低或尽可能减少健康消极影响,并提交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备案,整理汇总形成《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意见反馈表》(附表3)后反馈公共政策起草部门或项目实施部门。
4.反馈确认。公共政策起草部门或项目实施部门在收到健康影响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反馈的健康影响评估意见后,需对照修改建议清单逐条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起草公共政策或实施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结果采纳情况书面反馈给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评估过程及形成评估报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期(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广泛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组织、筹备工作,明确组织领导机构、技术支持机构,制定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方案等,初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制度、路径、工具等基础体系。
(二)试点阶段(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根据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方法和路径等要求,由市爱卫办选择部分重大公共政策或重大工程项目试行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起)。根据省级和州级要求,在前期健康影响试点评价评估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全面推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党政部门在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时要坚持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明确政府是评价评估制度实施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是评价评估工作的执行者,卫生健康部门是评价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者。健康影响评估委员会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二)构建工作网络。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网络旨在汇聚本辖区各相关部门,在工作网络成员间通过开展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政策咨询等共享性活动,推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的落实。各部门中的政策制定相关机构负责完成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进行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总结经验,促进交流,强化培训,加强与更高级专业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联系,提升工作能力。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推荐遴选专家,成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专家组负责为本地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评价评估时,将由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成员单位推荐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专家组成员由环境与资源、产业发展、卫生健康、新闻传播、农业、水利、交通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因工作需要,可临时特邀在公共政策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领域具有较高政策和理论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实际工作者,参与专家组相关工作。倡导、支持、培育专业评价机构参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提供第三方评价服务。组织专业力量开发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规则、操作手册等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具,构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技术体系。
(四)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树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营造良好的支持性环境,引导干部职工、社会群众关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提升干部群众对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认识,切实提升公共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执行的科学性。
(五)落实经费保障。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给予保障。
附件:1.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备案登记表
2.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分析表
3.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意见反馈表
4.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
附件1
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备案登记表
政策/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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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提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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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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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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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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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类别 |
政府发布 部门发布 |
提交相关资料清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政策草案文本/项目规划文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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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起草说明/项目选址意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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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策征求意见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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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策专家论证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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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说明 |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可靠,无伪造、编造和隐瞒等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备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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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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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分析表
序号 |
文件(政策)原文 |
修改意见 |
理由 |
对应的健康 决定因素 |
修改意见的重要性1(不太重要)-5(非常重要) |
1 |
例1:A市医疗机构设置 6.3.4无障碍设计 |
明确道路标识,缩短服务对象找路的时间 |
院内缺少导引标识,无法了解医院布局会使服务对象产生焦虑情绪 |
公共服务(治安/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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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提交日期: |
附件3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意见反馈表
政策/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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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提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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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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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
评价结论:是否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
¨通过评价 ¨未通过评价 |
序号 |
文件(政策)原文 |
修改建议 |
修改理由 |
修改意见的重要性1(不太重要)-5(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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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长签字: 参与专家签字: 日 期: |
附件4
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
为有效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
主 任:乐加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陈 刚 副市长
成 员:李 婵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林威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董彦玮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董向诚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春全 市工信商务局局长
江 衡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邵 敏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蒋周伟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李晓元 市民政局局长
刘永顺 市司法局局长
鲜思菊 市财政局局长
倪树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 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聂 春 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局长
刘虹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绍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茂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远瑜 市水务局局长
刘顺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邵进勇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彭祖明 市审计局局长
吴新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建昌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梁 波 市信访局局长
施艳芝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唐 娥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 艳 市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市机关事务局工作)
雷 玲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刘 祥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江蕾宇 团市委书记
农璐璐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张永建 市税务局局长
陆国兴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鹏博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徐 琳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统筹全市重要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法和路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成省、州、市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健康局爱卫办。
二、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主 任:董彦玮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主任:徐 琳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 芳 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王菲菲 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田顺清 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健康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赵兴艳 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股与职业健康监督股负责人
戴 溪 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
孙立贵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与中医药管理负责人
金华鹏 市卫生健康局规划财务股
袁 丽 市卫生健康局爱卫办主任
主要职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委员会的会议安排、文件起草和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按照相关流程对具体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负责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相关工作的调研,指导各部门开展自我评估。
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委员会若有人员变动,由各成员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同时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图文解读】《文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