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推进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医共体)工作,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文山建设。结合文山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创新机制、提升能力”的原则,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改革目标。到2022年底,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全市优质资源合理均衡,加快推进小病在乡、大病在市解决,市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65%以上,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市域资源,构建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
1.组建医共体总医院。进一步整合市域医疗资源,组建一个以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皮肤病防治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为成员的医疗卫生共同体。在市人民医院加挂“文山市医共体总医院”牌子,各医疗卫生机构加挂“文山市医共体分院”牌子。市人民医院院长兼任医共体总医院院长,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全方位管理和运营。市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市皮肤病防治站站长兼任总医院副院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仍是独立法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的任免由医共体总医院推荐人选,市卫生健康局考察任命,报市医管委备案。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一体化管理,对村医实行“乡管村用”。
2.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成立医共体总医院党委,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兼任医共体总医院党委书记,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共体党委发挥把方向、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在医共体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牵头制定医共体章程,党建入章,明确细化议事规则,报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医共体运行制度体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按照“管好放活”原则,医共体内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人员招聘和引进、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决算执行等由医共体总医院按有关规定执行。
3.制定权责任务清单。明确政府办医、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增强发展活力。医共体建设保持“四个不变”:即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及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行政建制、人员的性质不变;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职能职责不变。深化简政放权,将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资金分配权下放给医共体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独立设账,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加强内审内控,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4.完善资源集约配置。加快市乡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内行政、财务、资产、业务、绩效、药械、后勤、信息系统等统一管理运营。探索以市为单位,自行建立或引进第三方机构提供医学病理、消毒供应、影像、心电、检验、药事等业务中心为医共体服务,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医共体内建立药品耗材及后勤服务的统一管理和采购配送机制,加强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贯通服务链,降低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对市乡两级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算后划转医共体总医院进行统一管理运营。
5.加强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康复治疗中的重要作用。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能够规范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0%的村卫生室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规范开展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逐年上长,达30%以上。
6.构建大健康服务链。在医共体总医院组建健康管理中心,负责各成员单位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重大公共卫生等任务的落实。鼓励医共体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为老年人、慢性病等重点人群提供医、康、养、护为一体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鼓励民政养老、日间照料中心融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医养结合大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残疾人健康管理,探索与残疾人社区康复合作模式,积极探索“医防融合”“医养结合”的新模式。
(二)完善运行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基金安全、总额打包、结余留用(留转)、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市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住院医保资金DIP付费月预结算和年终清算规则及床日付费要求,统一拨付给医共体总医院,由医共体总医院统筹管理使用。门诊打包付费按照《文山市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市医保联发〔2019〕2号)规定执行。
8.强化人才合理使用
(1)编制管理。市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分别核定,现有人员编制保持只增不减,不得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市域内人员实行统筹打包使用,将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皮肤病防治站、4个社区服务中心和14个乡(镇)卫生院统一交由市卫生健康局管理调配使用,实行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人随事走。
(2)岗位设定与人员招聘。根据省级制定的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与核定办法,以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的医院床位数为基数,结合服务人口、服务量、床位使用率等要素,科学设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人才招聘根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人才需求,由医共体总医院上报人才需求表,报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
(3)人员聘用与流动。打破单位、科室、身份限制,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由医共体总医院统一聘用、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求。人员流动由医共体总医院制定完善医共体内人员流动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9.完善薪酬激励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合理确定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完善同工同酬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重点岗位、风险岗位、业务骨干和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共体总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各成员单位内部考核分配办法,经医共体总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医管委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10.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市域内住院率、基层住院率、服务能力、医疗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11.建立利益调控机制。继续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六项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按照人员编制管理渠道不变,资金拨付渠道统一的原则,将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包括在编人员工资、乡镇工作补贴、乡村医生工资)统一拨付给医共体总医院,由医共体总医院按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进行考核和分配使用。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人头进行总额预算、整体打包,及时足额统一拨付给医共体总医院统筹管理使用,具体打包办法报“医管委”批准后执行,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债务,逐步建立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偿还和化解机制,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由公立医疗机构自筹资金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配置大型医疗设备(甲类和乙类)形成的债务,以及经审计按照国家政策认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
(三)提升服务能力,促进资源共享
12.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市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后,其功能、定位不变,原承担的职责、职能不变,履行二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功能;继续按照《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加强医院管理和建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专科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加快市域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等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实施优质服务基层活动,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升级达标,做好市域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医共体总医院医疗服务占比逐年增长,开展三、四级手术占比较上年增长5%以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每年不少于3项。
13.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及诊疗规范,完善医共体内外转诊管理办法,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预留床位、号源;鼓励处方自由流动,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协同联动。探索牵头医院逐步取消门诊输液,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和轻症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流动无需办理相关执业变更备案手续。到2022年底,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10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其他乡镇卫生院开展6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
14.促进医防整体融合。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将市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及疾控机构的公卫医师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以慢性病主动管理服务为突破口,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公共卫生机构能承担的工作直接交由其承担,并建立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发展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共同推进及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系统连续服务链,构建工作重心由“治已病”为重点向“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转变的大健康服务模式。
15.加强疫情防控监测预警及救治能力。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在医共体内建立市域医疗和公共卫生一体,市乡村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医共体“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优势,不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筑牢疫情防控网。以医共体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准备,着力提升核酸检测和院感防控能力,全力抓好医疗救治、人员管控、疫苗接种等各项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基础,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打造“防疫共同体”。
16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监测评估。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及监测评估制度,加大市域住院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医保基金市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市域内基层医疗机构支出率、患者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的权重;重点监测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监测评估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医院等级评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在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监管、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医共体牵头医院承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实现医疗质量的同质化管理。
17.提升信息化水平。统筹市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构建统一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医共体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及医保结算一体化,促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的连续记录,逐步实现区域内“一张网”提升监测监管效率。大力推进医共体互联网建设,开展远程专家会诊、远程会诊等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复诊等服务,改善就医体验。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可穿戴设备和基于大数据的医学影像、病理识别及疾病辅助诊断等支持系统的运用。到2023年底,争取医共体总医院挂牌成立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医院服务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可实现在线挂号、诊断、开方、送药上门等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筹备阶段(2022年5月30日前)。编制紧密型医共体组建工作计划,制定紧密型医共体章程,部署安排组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年10月30日前)。开展乡镇卫生院资产清盘,厘清人事、财务运行状况;制定行政、人事、财务、业力等具体管理方案,提出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签订合作协议,紧密型医共体正式运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2月前)。对紧密型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分析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制定下步工作计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体管理委员会,明确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等部门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协同推进药品供应、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方面的改革,形成改革合力,保障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
(二)压实部门责任。医管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要求,根据医共体推进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制定相应的制度、管理办法,确保医共体建设健康、快速推进。
(三)抓好宣传发动。各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方案的宣传和解读,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主题活动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氛围;要大力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政策培训,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四)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综合考核每年一次,医共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医院负责考核,牵头医院由医管委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牵头医院考核办法由医管委办公室制定、各成员单位考核办法由牵头医院负责制定,报医管委备案。
附件:1.关于成立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政府办医责任清单
3.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
4.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内部运行管理清单
附件1
关于成立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为确保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顺利推进,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人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主 任:乐加文 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副主任:金 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
成 员:刘 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红英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委办主任
雷 斌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董向诚 市民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顾雪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彦玮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新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绍华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唐 娥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云飞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方会强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 琳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市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由董彦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市医管委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相应职务人员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医管委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医共体改革工作,构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医共体进行考核。
1.按照实事求是、科学管理、公平公开原则,研究制定医共体发展规划,制定完善运行机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公益性质,促进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运行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2.负责医共体建设过程中的“三重一大”事项。
3.监督医共体总医院运行情况,委托市医管委办公室对医共体总医院领导班子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4.每年听取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关于医共体改革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医管委办公室对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作出的评价,研究决定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组织部:突出党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医院发展的领导核心和地位,进一步完善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完善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体制机制,完善医院领导班子选配机制。
2.市委编办:探索市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改革工作。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医共体提供必要的人才引进支持,指导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指导完善医共体人员柔性流动方案;指导医共体建立符合岗位特征的人事和薪酬制度;对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制定、人才引进等重要事项决策进行审核把关。
4.市财政局:健全可持续的卫生与健康财政投入长效机制;落实公共卫生资金投入和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按照市医管委对医共体和院长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各项补助经费,强化医共体部门预算管理,强化对机构和专项资金监管。
5.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拟定区域卫生健康发展政策和规划,从严控制机构规模和建设标准,防止盲目扩张。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医共体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医共体的困难和问题。会同教育体育和新闻主管部门,加强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对医疗卫生领域实行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机构的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儿童健康行动计划、防治艾滋病、中医药发展、医疗质量安全以及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监管。负责草拟对医共体及院长的考核标准,牵头对医共体及院长的考核。
7.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我市医共体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特殊药品及放射性特殊医疗器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9.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开展构建大健康服务链相关工作。
10.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医共体做好内部职权管理和规范内部采购工作。
(三)市医管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市医管委有关医共体的决策和部署,督促指导医共体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2.每年向市医管委报告医共体总医院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及时报告医共体重要工作动态等情况。
3.协调市医管委成员单位对医共体运营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加强日常监管,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医管委报告。
4.承办医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议事制度
市医管委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市医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附件2
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政府办医责任清单
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出资人的举办职责(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行使),按照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府办医责任清单。
一、行使政府办医职能
1.行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公立医院资产收益权等。
2.负责审议医共体总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
二、指导医共体总医院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3.指导医共体总医院成立党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建工作。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4.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
三、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5.整合资源,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根据乡村振兴规划和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合理调整控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和规模。
四、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责任
6.落实政府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责任。
7.落实市域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专项资金补助,不断满足医疗业务协同、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改革绩效评价、日常运行监测等需求。
8.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补助政策。
9.落实村卫生室补助政策。
10.化解医共体符合条件的历史性债务。
五、落实人事薪酬分配制度
11.落实医共体内编制备案制,建立医共体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落实医共体牵头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12.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落实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技术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医院班子任用
13.按照公立医院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及办法,选拔任用医共体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14.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患者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
八、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15.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九、医保基金管理
16.严格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政策,制定市乡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转诊病种目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十、培养人才、发展学科
17.对急需或紧缺人才、高端人才实行奖励性人才引进。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发展,巩固和扩大重点专科,培育扶持紧缺、薄弱学科。
十一、落实法定、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政府办医职责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附件3
文山市医疗紧密型卫生共同体建设行政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清单
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依据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医共体建设行政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清单。
一、公益性监管
1.医共体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履行情况。
2.市乡村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
3.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
4.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5.疫情防控职责的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管
6.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7.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情况,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情况。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建设情况。
三、依法执业与行风监管
9.医共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10.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11.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项准则”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12.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治从来行动落实情况。
四、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13.医共体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情况。
14.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建立情况及短缺药品监测情况。
15.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药师制度建立、合理用药情况。
16.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情况。
17.大型设备使用监督评估。
五、医共体运行监管
18.医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等执行情况。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情况。
19.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20.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市域外支出占比情况,结余资金使用情况,监管欺诈骗保行为。
21.药品耗材设备采购情况,监控药品回扣等行为。
22.转诊病种的分级收治与双向转诊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市域内就诊率等指标。
六、医共体人事管理监管
23.市域编制统筹使用,保障基层用人所需情况。
24.人员统一培养培训情况。
25.医共体人事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管理。
七、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执行情况。
2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2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九、医共体建设效果评价考核。
附件4
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内部运行管理清单
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牵头医院“龙头”作用,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整体提高市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医共体基本性质
1.法人地位。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市人民医院加挂医共体总医院牌子,其他成员单位加挂医共体总医院分院牌子,保留法人资格,医共体总医院法定代表人由牵头医院法定代表人兼任。
2.功能定位。牵头医院强化能力建设,以市域内住院率90%以上,基层住院人次占全市住院人次比例达50%以上为目标,承担市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服务、基层技术指导帮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重点做好门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3.职工身份。成员单位职工身份不变,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
4.投入政策。成员单位资产属性和现行的财政投入政策及标准不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皮肤病防治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
二、运营管理方式
1.统一行政管理。健全完善医共体章程,按照不同功能定位,履行职责。总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
2.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拥有内部人事管理自主权,按照编制统筹、岗位统筹的原则,实行“市管乡用”“乡聘村用”,根据岗位需要,人员统一调配。
3.统一财务管理。各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由总医院统一管理、分账核算的管理制度。各成员单位院长(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成员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按规定报总医院审批。
4.统一医疗业务管理。总医院按照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对成员单位的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考评等,并进行全面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管。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5.统一药械业务管理。总医院组建医共体中心药房,统一负责医共体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医共体成员单位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情况。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按规定比例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6.统一医保基金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监管,做好医共体之间和市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深入推进城乡医保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等支付方式,防控欺诈骗保行为。
7.统一信息系统。医共体内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市域统一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实现医共体内及医共体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
8.统一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负责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病原微生物和水质监测分析与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9.统一妇幼健康管理。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和临床业务、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妇幼保健科学研究。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节育环置取、结扎、不孕不育症诊治、人工与药物流产、皮下埋植法避孕、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与婚前保健服务人员培训、内外、妇、儿科诊治。
三、制定落实工作制度
1.制定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制定和完善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权责清单。
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明确聘任条件,并经职代会通过。开展岗位聘任,签订聘任合同。
解读材料链接: 【文字解读】《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