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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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18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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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28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92号)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文山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打赢脱贫攻坚的科技需求,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强化科技金融结合,营造农村创业环境,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目标

建立科技特派员队伍。建立一支100人以上的高素质科技特派员队伍,其中:引进国家和省级专家10人以上,引进州级科技人员30人以上,选派市级科技人员100人以上,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科技特派员服务全覆盖。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引导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服务25个以上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化一批科技成果。

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和支持机制。按照《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继续加强科技特派员申报,配合省科技厅做好全市科技特派员登记,建立市、乡镇(街道)二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促进需求与科技特派员精准服务的无缝对接;加大创新创业激励政策的落实力度,形成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职业学校和企业科技人员发挥职业专长,到农村开展创业服务。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退休技术人员、农村青年、农村妇女等参与农村科技创业。(市农科局、教育局、人社局、林业局,市妇联、团市委等负责)

加大全市国际科技特派员、国际合作基地申报工作力度。积极向省科技厅推荐报送市国际科技特派员及建立国际合作基地,支持科研院所、企业到南亚、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开展技术合作研究、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双向转移。(市农科局、工信商务局、人社局、教育局等负责)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带动农民创新创业,服务产业发展。(市农科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等负责)

(二)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

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孵化器建设。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完善创业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市农科局负责)

做好科技特派员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机制。加大科技特派员培训力度,围绕提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开展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等全方位的培训;依托文山市大数据工程项目——智慧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为科技特派员开展成果转化提供支持。(市农科局、教育局等负责)

建立科技特派员协会,推动科技特派员社会化服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各类民间社会资本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引导科技特派员将创新创业融入到各种惠农活动中。加强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技术经济合作。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社会奖励机制。(市科协,市农科局、金融办等负责)

鼓励科技特派员结合各地实际需求开展产业规划、基地布局、农业先进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和技术技能,带出一批扎根当地的农民技术员和农民企业家。(市科协负责)

(三)支撑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

围绕文山市三七、烤烟、辣椒、水果、蔬菜、畜牧业等特色产业和主要农产品生产领域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为市域经济发展、培育地方新经济增长点提供科技支撑。以科技特派员为载体,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市农科局、林业局等负责)

聚焦精准扶贫,创新扶贫理念,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增强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进程。(市扶贫开发局、农科局、林业局、工信商务局等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科局牵头,市教育局、工信商务局、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林业局、卫计局、金融办、供销社,市科协、妇联、团市委等部门领导任成员,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农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完善科技特派员支持政策和机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5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鼓励科技特派员以项目、资金、技术、成果等生产要素投入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和企业建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保障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

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展对科技特派员的授信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完善担保机制,分担创业风险。

对科技特派员创办、协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减税政策,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融资指导等服务。

(三)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切实落实好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推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撑条件。

(四)加强表彰宣传。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适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及组织管理服务机构予以表彰。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宣传重点,加大力度宣传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和奉献精神,激励更多人员、企业和机构踊跃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文山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