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财税〔2015〕68号)文件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文山市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文山市市政管理局)于2019年4月16日解除了与文山市天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后变更为文山市君畅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文山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点管理特许经营协议》,即日起文山市君畅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临时占道停车费许可权终止。
二、此通告发布之日起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暂时委托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公司(国有企业)进行规范管理。
三、在市人民政府重新公布收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之前,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临时占道停车费,一经发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876—2139737。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