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文山市贯彻落实〈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贯彻落实《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文政发〔2023〕10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山市肉牛产业全面升级,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印发,是全面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六个“100 万基地”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促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广播、电视、微信、专题会议、进村入户等途径加强宣传动员,将文件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到肉牛产业发展工作中来,群策群力推进产业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二、抓好关键措施落实,推动产业升级
各乡镇(街道)、市属相关部门要以《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印发为契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肉牛产业;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拓宽金融产品,切实加大产业投入;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产业建设,大力发展示范乡镇、专业村、样板组、重点户,推进肉牛养殖“十百千万”工程养殖基地建设;强化饲草料基地建设,保障饲料供给;做好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提高养殖水平;实施人畜分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绿色健康养殖。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示范带动促进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争取资金和项目投入。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市肉牛产业一二三产全面发展,推动肉牛产业向全产业链方向迈进,向产、加、销产业化过渡,促进产业发展取得实效。
三、发展合作社经营,推进组织化生产
合作社是联结广大养殖场(户)与市场的桥梁,合作社经营是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构建我市现代肉牛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街道)、市属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共同抓好抓实肉牛养殖、屠宰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合作社建设工作,重点做好将全市范围内的肉牛散养户纳入合作社管理,并制定合作社管理办法及出台合作社奖补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好合作社的组织化市场经营作用,带领养殖户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按照市场需求发展肉牛养殖,形成利益捆绑机制,保障肉牛养殖利益最大化。
四、认真落实奖补政策,确保养殖场(户)利益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肉牛产业的发展,组建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做好肉牛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调查统计工作,在2023年4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对市境内所有肉牛养殖场(户)所饲养的母牛每生产一头犊牛并饲养到3月龄以上的,按规定给予390元/头的补助(其中州级奖补资金90元/头,市级统筹资金300元/头)。根据州级下达文山市2023年犊牛生产1.5万头的任务指标,市级先配套补助资金450万元,不足部分追加,结余资金流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由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统筹安排好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市级所需犊牛补助。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奖补资金兑付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好各乡镇(街道),对养殖场(户)饲养满3月龄的犊牛,要及时组织拍照(照片要求户主、母牛、犊牛同框)、登记、公示(公示地点于养殖场户所在自然村,期限为7天),及时填写奖补申报表,按时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逐级报请补助资金。
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调度制度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保障各项工作不断档、不脱节、不落空,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乐加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廖志鹏 市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吕俊贤 副市长
普光福 市政协副主席、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李春全 市工信商务局局长
鲜思菊 市财政局局长
宋 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聂 春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杨 耀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新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建昌 市林草局局长
高 铭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州级肉牛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经费保障工作,审核确定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方案,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杨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陶春到同志为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和渔业股、市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站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为促进产业建设工作落实落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目标任务分解表,并编制了月调度表,请各乡镇(街道)围绕目标任务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填写报送有关报表。月报表自2023年9月起,每月30日前报送至文山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工作专班畜牧产业工作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达辉13887509707,邮箱201524866qq@.com。
附件:1.文山市“十四五”肉牛养殖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2.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3.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情况统计表
4.肉牛养殖基地建设情况调度表、犊牛生产情况调度表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图文解读】《文山市贯彻落实〈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