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合法用地意识,着力构建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决定成立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乐加文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常务副主任:陈国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 刚 副市长
副 主 任:王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姚 磊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祥飚 州公安局副局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蒋跃超 副市长
金 梅 副市长
吕俊贤 副市长
郭 波 副市长
刘 祥 市政府办主任
宋 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马塘工业园区管委会、三七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商务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统计局、乡村振兴局、信访局、医疗保障局、城乡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局、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投资促进局、机关事务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税务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加强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保护、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统筹违法用地整治,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成员单位。
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为:做好土地管理日常工作,下发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