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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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文市政发〔2022〕26 号
  •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22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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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合法用地意识,着力构建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决定成立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乐加文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常务副主任:陈国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市长

      任:王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祥飚 州公安局副局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蒋跃超 副市长

    副市长

吕俊贤 副市长

    副市长

    市政府办主任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马塘工业园区管委会、三七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商务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统计局、乡村振兴局、信访局、医疗保障局、城乡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局、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投资促进局、机关事务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税务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加强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保护、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统筹违法用地整治,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成员单位。

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为:做好土地管理日常工作,下发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文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