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文市农(动物)罚〔2022〕2号 |
邵碧昌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案 |
邵碧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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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当事人于2022年6月29日到指定银行将罚没款上缴财政专户。 |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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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市农(动物)罚〔2022〕3号 |
张会兰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案 |
张会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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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当事人于2022年6月29日到指定银行将罚没款上缴财政专户。 |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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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市农(动物)罚〔2022〕1号 |
杨华芬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案 |
杨华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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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当事人于2022年6月29日到指定银行将罚没款上缴财政专户。 |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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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市农(动物)罚〔2022〕4号 |
代文波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案 |
代文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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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当事人于2022年6月29日到指定银行将罚没款上缴财政专户。 |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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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市农(农药)罚〔2022〕5号 |
文山市小街富丰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
文山市小街富丰农资经营部 |
92532621MA6NB3FC01 |
姜连富 |
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货值金额共748.20元,无销售收入。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1.没收劣质农药,处罚款人民币八伍仟元(¥50000.00)整。 2.当事人于2022年6月29日到指定银行将罚没款上缴财政专户。 |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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