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
2017年,全市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动文山市跨越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平安法治文山的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他们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坚决与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文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7年我市涌现的2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进行表彰奖励,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抓抢劫犯群体
张啟元:男,汉族,1995年11月生,家住马关县坡脚镇牛厂坝村委会闪片房村。
陈建恩:男,汉族,1991年12月生,家住丘北县戈寒乡坪坦村委会坪坦村。
荣贵伟:男,汉族,1998年9月生,家住文山市平坝镇石洞门村委会沙地村。
马福嫚:女,壮族,2000年11月生,家住文山市红甸乡母鲁白村委会。
对以上4人授予“文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救助受伤人员群体
郭 进:男,汉族,1998年10月生,家住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拖落村委会下坪子组48号。
范富贵:男,汉族,2001年1月生,家住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者村委会大寨组81号。
朱德奎:男,汉族,2002年9月生,家住砚山县阿猛镇阿猛村委会新兴路28号。
付开慧:女,汉族,2004年7月生,家住丘北县天星乡法白村委会塘上村。
对以上4人授予“文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8名见义勇为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弘扬正气、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人员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学习救人危难、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和临危不惧、义无反顾的大无畏精神,为建设平安法治文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