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7号)、《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云消防委发〔2023〕5号)、《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29号令)等文件精神,修订本实施细则。结合文山市实际情况,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起草了《文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1.通过电话直接反馈,联系方式:0876-212312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ssxaw@163.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文山市新平街道龙欢路65号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并在信封上注明“文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意见反馈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