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采取制度措施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走深走实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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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以来,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认真按照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邮政)、城市建设、工业(产业)园区、危险废物、粉尘涉爆等领域9个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2021年1-3月,各行业领域累计查出一般事故隐患共1754条,已整改1490条;发现突出问题1条,已整改1条;重大隐患1条,已整改1条。非煤矿山行业领域露天矿山打击非法3起;消防行业领域行政处罚2次,处罚罚款1万元,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企业1家,石油化工企业3家,重点行业单位10家;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两客一危”打击非法行为28起,整治违法23家,行政处罚10次,处罚罚款19.06万元,警示约谈8家,货物运输企业打击非法行为222起,暂扣吊销证照3个。

同时,坚决执行工作制度措施,推动专题专项走深走实。一是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市安委办对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及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进行提醒约谈。二是严格落实通报制度。针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企业,以文件形式在全市通报。三是严格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目前,组织对明月大酒店1起火灾隐患和S313马蒙线、G248兰马线、城区东文路和腾龙南路4起道路交通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目前竣工验收销案3起,正在整改1起。四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委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编制生产经营单位32条共性自查清单,行业部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项清单,严格组织企业对标对表进行自检自查,根据查出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五是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整顿年行动。市安委会制定印发了《文山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整顿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建设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清单、现场管理自查清单、专项施工自查清单等三个清单,部门开展全面安全体检式执法检查,进一步摸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