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文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部署要求,举全市之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全州考评结果,文山市得分8.63分,位列全州第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推进企业款项专项清欠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有关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组织对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清理,明确清欠责任主体、目标任务、还款进度和步骤、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020年,完成全市230个企业22016.8万元账款的清欠。
二、依法审判执行民商事案件。受理民商事案件6578件,审结5353件,结案率82.63%;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100件;审结欠薪欠酬、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523件;保护合法民间借贷行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22件,涉及标的金额3.14亿元;维护和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58件。
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093件,执结1785件,执结率85.28%。申请执行标的6.94亿元,执结标的2.44亿元。
三、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多部门联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主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廉洁经营、公平竞争,筑牢抵制违法犯罪活动的防线。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突出问题的整治,治安问题突出的,依法停业整顿;无证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优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宪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辟民营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绿色通道”,鼓励民营企业争创“守法诚信示范单位”,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建立完善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等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民营企业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企业改制、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社会矛盾及时排查化解。
五、有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先照后证”、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销及“多证合一”等改革。二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和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目标,企业核准登记的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三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统一受理,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道门” “只跑一次”。2018年12月20日以来,共签发个体电子营业执照16919户。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全市30个行政许可部门、30个行政处罚部门、6个信息共享部门以及5个小微企业扶持部门列为“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会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能。
六、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的原则,清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4件,已废止3件,保留实施1件。
七、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是持续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以来,支付280户企业稳岗补贴353.7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670.85万元,支出临时价格补贴5263人48.55万元,兑付工业结构专项奖补资金163.19万元,减免养老保险费6665.96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248.19万元,减免失业保险331.11万元,支付医疗补助金8人2.1万元。二是持续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以来,共实施“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43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137人的104.38%;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26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309人的105.5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34万元,占州级下达任务数5575万元的136.93%。